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
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会议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召集人潘峰先生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汤胜先生、潘骅先生出席本次
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会议合法,有效。与会委员经
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经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
限售期业绩考核情况进行核查,认为:本次解除限售激励对象资格符合《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
定,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解除限售的169名激励对象考核年度内绩效考
核结果均为“B+”及以上,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为100%,且公司业绩指标
已达到设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的触发值,公司层面可解
除限售比例为79.4254%,因此,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
期解除限售条件已部分成就,同意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
一个解除限售期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
根据公司制定的《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格林美股份
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内,原激励对象有 8 人已离职,不纳入个人业绩考核范围,其获授的 33.5 万股
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根据《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进行回购注销,同时对本次激励对象所涉及的未满足业绩考核指标目标值要求的
公司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以外的 63.8846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合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根据公司权益分派情况将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制性
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 3.114 元/股,同意将该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根据《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进行回
购注销,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