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信超导: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健信超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1-27 00: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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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宁波健信超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宁波健
信超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健信超导”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就健信超导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
投项目”)建设实施、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
合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
多回报,实现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投资金额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 62,000 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可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
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期限
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
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宁波健信超导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477 号),公司获准
首次公开向社会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192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8.58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7,887.36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8,864.27 万元。
     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5 年 12
月 19 日出具的《宁波健信超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25〕
     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保荐人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
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储存管理。
     根据《宁波健信超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以及经 2026 年 1 月 26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的相关内容,本次发
行募集资金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入以下募投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投资        调整前拟投入募集      调整后投入募集
序号       项目名称
                      总额         资金金额          资金金额
      年产600套无液氦超导
      年产600套高场强医用
        合计          77,997.49     77,500.00    68,864.27
     注:上述数据如存在尾差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产品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
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
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
度不超过人民币 62,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
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
环滚动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财务部门人员在上述额度和决议的有效
期内,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
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
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
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
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6 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最
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2,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议案
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选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
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
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
存款等)。
质押。
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
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时,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
格控制投资风险。
品进行全面检查。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并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进度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公司使用部分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
同时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募集资金,增加公司现金资产
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回报。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
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投资产品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况,并且公司通过开展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本保荐人对健信超导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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