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48 证券简称:冠中生态 公告编号:2026-005
债券代码:123207 债券简称:冠中转债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现金收购杭州精算家人工智能技术有限公司51%股权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或“冠中生态”)拟以支付现金方式,向杭州精算家人工智能技术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精算家”或“标的公司”)的11名股东收购
其合计持有的标的公司51%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
易以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定价参考,并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
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5,500.00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杭州精算家将
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
法规要求,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年,业绩承诺方深圳市花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舞科技”)
和上海铭品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铭品”)承诺,杭州
精算家业绩承诺期每年实现的经审计的合并报表范围内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5,000万元、6,2
易标的公司可能面临经济环境、宏观政策、行业发展及市场变化等多
方面不确定性因素带来的风险,同时也存在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未能实
现的风险、标的公司的估值风险以及并购整合不及预期的风险。敬请
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内容
为适应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为公司发展提供新的动力,2026
年1月26日,公司与杭州精算家的11名股东签署了《关于杭州精算家
人工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
议》”)。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收购
杭州精算家51%股权。
根据青岛德铭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
限公司拟股权收购涉及杭州精算家人工智能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
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2026]德铭评字第002号),以2025年9月
币50,256.50万元。基于以上评估结果,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杭州
精算家51%股权交易价格为人民币25,500.00万元。
本次交易完成后,杭州精算家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并纳
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公司向各交易对方购买标的公司的股权数量及转让对价的具体
情况如下:
序 转让出资额 转让出资比 转让对价
股东 备注
号 (万元) 例(%) (万元)
海南骄阳似火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合计 268.4211 51.0000 25,500.00 -
注:以上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为计算过程中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本次交易完成前后,标的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本次转让前 标的股份 本次转让后
序号 股东 出资额 出资比例 转让出资额 转让出资 出资额 出资比例
(万元) (%) (万元) 比例(%) (万元) (%)
深圳市花舞科技
有限公司
上海铭品企业发
展有限公司
海南骄阳似火创
(有限合伙)
原杭州精算家其
他 8 名小股东
合计 526.3158 100.0000 268.4211 51.0000 526.3158 100.0000
(二)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
公司拟以申请不超过2亿元银行并购贷款(最终金额以银行审批
结果为准)和自有资金等自筹资金的方式支付本次交易款项。
(三)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
重组上市
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交易对方花舞科技属于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
交易。
况,相关财务数据比较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资产总额 资产净额 营业收入
杭州精算家财务指标 6,948.12 3,401.34 5,635.82
杭州精算家 51.00%股权
交易金额
两者孰高 25,500.00 25,500.00 -
上市公司财务指标 162,449.84 80,797.80 14,528.81
孰高值占比 15.70% 31.56% 38.79%
注:
理办法》的规定,取得标的公司控股股权的,财务指标按照 100%口径计算;
公司资产总额、资产净额指标采用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数据、营业收入指标采用 2024 年
度数据。
综上,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
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重组上市。
(四)本次交易的审议程序
了《关于现金收购杭州精算家人工智能技术有限公司51%股权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在董事会审议前,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并通过。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
表决。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花舞科技的基本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 深圳市花舞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盐田区沙头角街道田心社区沙深路112号沙头角建工大厦2107
法定代表人 赵波波
注册资本 607.6671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FK4UB0U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智能穿戴设备、智能家居、智能卡、智能眼镜、计算机、计算机周边
经营范围 设备、平板电脑、电池、充电器、移动电源、物联网设备、电子产品、
无线数据终端、智能手表、移动电话机的研发与销售;国内贸易(不
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经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
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
营)。;(同意登记机关调整规范经营范围表述,以登记机关登记为
准)^智能穿戴设备、智能家居、智能卡、智能眼镜、平板电脑、电
池、充电器、移动电源、物联网设备、电子产品、无线数据终端、智
能手表、移动电话机的生产。(同意登记机关调整规范经营范围表述,
以登记机关登记为准)
成立日期 2019年4月12日
靳春平持股49.3691%、朱亚东持股24.6846%、上海见微清源企业管理
股权结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7.7181%、赵波波持股8.2282%
实际控制人 靳春平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 否
关联关系说明 花舞科技与上市公司系同一控制下企业,实际控制人皆为靳春平
(2)花舞科技的历史沿革
花舞科技于2019年4月12日成立,由自然人靳春平和赵波波共同
出资设立;2025年1月引入新股东朱亚东;2025年7月引入新股东上海
见微清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花舞科技最近三年发展状况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数据
最近三年,花舞科技除持有杭州精算家和杭州深蓝财鲸人工智
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权外,无其他投资和经营情况。
花舞科技2024年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为:截至2024年1
(二)其他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非关联交易对方共10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上海铭品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崇明区新海镇北沿公路2956号1幢105室
法定代表人 赵君霞
注册资本 6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6MADQBRA01E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一般项目:网络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
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摄影扩印服务;平面设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
务;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信息咨询服务(不含
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互联网销售(除
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日用百货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
针纺织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鞋帽零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
经营范围 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办公用品销售;户外用品销售;家具销售;
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票务代理服务;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
品牌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销售;酒类经营;互联
网信息服务;旅游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
准)
成立日期 2024年7月12日
股权结构 赵君霞持股95.00%、上海逻辑引擎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5%
实际控制人 赵君霞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 否
企业名称 海南骄阳似火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街道国兴大道15A号全球贸易之窗
注册地址
执行事务合伙人 郭燕青
出资额 1,008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69007MAD6H6M05L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信息技
经营范围 术和流程外包服务(不含金融信息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
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成立日期 2023年12月18日
合伙人信息 郭燕青持有50.00%出资额、方海东持有25.00%出资额、王林梓持有
实际控制人 郭燕青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 否
公司名称 浙江舟山精智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白泉镇舟山港综合保税区企业服务中心308-12
注册地址
室(自贸试验区内)
法定代表人 韩静
注册资本 3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901MA2A23F041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股权投资、创业投资、股权投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资产管理;项
目投资及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
经营范围 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企业管理咨询;
商务信息咨询;财务咨询;软件开发及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服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17年12月1日
股权结构 韩静持股51.00%、林赛持股49.00%
实际控制人 韩静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 否
算家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名称 湖南星晟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衡阳市高新区芙蓉路58号愉景南苑项目11栋写字楼646号
法定代表人 陈立霞
注册资本 2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400MABN6GM120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一般项目:网络技术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科技中介服务;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经营范围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
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互联网
数据服务;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22年5月24日
股权结构 陈立霞持股90.00%、刘艳丽持股10.00%
实际控制人 陈立霞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 否
公司名称 武汉慧信信用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武汉市江汉区中央商务区泛海国际SOHO城(一期)第1幢4层9号房
法定代表人 张平枫
注册资本 1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103MA49CFW61U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计算机软硬件
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系统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信息技术
经营范围
和流程外包服务(不含金融信息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个人信
用修复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19年11月12日
股权结构 武汉大慧堂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持股90.00%、张平枫持股10.00%
实际控制人 陈芳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 否
公司名称 烟台君达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区登州街道东关古街福鑫园小区1号门市
法定代表人 曲新兴
注册资本 2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684MA3C04C6XY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商标转让及代理服务;版权转让及代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计算机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转让;会计及税务服务(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
经营范围 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工商登
记代理;单位后勤管理服务;印章制作服务;批发零售:办公用品。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15年11月13日
股权结构 曲新兴持股90.00%、张淑美持股10.00%
实际控制人 曲新兴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 否
公司名称 天津聚朋共策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天津市武清区大碱厂镇杨崔公路东侧36号225室
法定代表人 谢入林
注册资本 1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222MAC7TFTN7X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
经营范围 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代理;商务代理代办服务;市场营销策划;税务服
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23年2月28日
股权结构 谢入林持股40.00%、孟潇持股30.00%、梁艳持股30.00%
实际控制人 谢入林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 否
公司名称 青岛大道优才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文阳路600-35号1层
法定代表人 胡希刚
注册资本 1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14MA3WQ0FRXQ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一般项目:商务代理代办服务;财务咨询;税务服务;企业管理咨询;
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
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版权代
理;商标代理;知识产权服务;票据信息咨询服务;融资咨询服务;
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创业空间服务;个人商务服务;办公服务;市场
经营范围
营销策划;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广告设计、代理。(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代理
记账。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成立日期 2021年4月26日
股权结构 山东大道控股有限公司持股100.00%
实际控制人 王振清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 否
为精算家(陕西)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本次交易为公司向关联交易对方及非关联交易对方购买资产,
标的资产为花舞科技等11名交易对方所持杭州精算家51%股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抵
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
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标的公司杭州精算家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杭州精算家人工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景兴路999号10幢304-18室
法定代表人 丁龙
注册资本 526.3158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19MAC04J301P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会议及展览服务;办公服务;企业形象策划;企业管理咨
询;企业会员积分管理服务;破产清算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社
会经济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代理;
市场营销策划;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税务服务;软件开发;
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平面设计;广告设计、代
理;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
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
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
的项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销售;家居用品销售;汽车装饰用
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母婴
用品销售;玩具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纸制品销售;
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针纺织品销售;
皮革制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卫生陶瓷制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
食品用洗涤剂销售;化妆品零售;鞋帽零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
售;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信息技术和流程外包服务(不含金融信息
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人工智
能应用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代理记账;食品生产;出版物零售;出版
物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成立日期 2022年9月22日
本次交易完成前,杭州精算家的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
序号 股东 出资比例(%)
(万元)
海南骄阳似火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浙江舟山精智股权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
合计 526.3158 100
杭州精算家的主营业务聚焦企业服务数字化领域,依托自主研
发智能财税产品等核心工具,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覆盖全流程的定制化
财税服务。
(二)杭州精算家主要财务数据
杭州精算家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经审计):
单位:万元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2025 年 9 月 30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6,948.12 5,272.75
负债总额 3,451.07 3,999.7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3,401.34 1,188.15
合并利润表项目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营业收入 4,046.94 5,635.82
营业利润 397.99 721.5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10.94 605.69
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9.70 732.77
(三)交易标的其他情况
司章程中不存在法律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
财务资助等的情况。
四、交易标的资产评估情况及交易作价
(一)审计及评估总体情况
公司聘请了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
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对杭州精算家2024年度、2025年9月30日财
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由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了中兴华审字(2026)第030001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聘
请了青岛德铭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以2025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对杭州精算家全部股权价值进行了评
估,出具了《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涉及杭州精算家
人工智能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2026]德
铭评字第002号)。
评估对象为杭州精算家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范围为杭州精
算家于评估基准日经审计的全部资产和负债。
截至评估基准日,杭州精算家账面资产总额69,481,153.99元,
账面负债总额34,510,703.50元,所有者权益34,970,450.49元,其中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34,013,406.92元。
另外,杭州精算家将账面未记录的无形资产列入评估范围,包
括与“深蓝财鲸财税智能体”系列矩阵相匹配、以自有的生成式人工
智能大语言模型为核心的知识产权及技术组合。
青岛德铭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根据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
集情况等相关条件,分别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最终采
用收益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本次标的公司的评估结论。
根据青岛德铭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
限公司拟股权收购涉及杭州精算家人工智能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
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经采用收益法评估,在评估基准日2025年
估价值与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相比增加46,855.16
万元,增值率为1377.55%。
(二)杭州精算家的评估情况
(1)货币资金:按清查核实后的账面价值确定评估值,外币账
户以核实后的金额乘以评估基准日相应汇率确认其评估值。
(2)各种应收款项在核实无误的基础上,根据每笔款项可能收
回的数额确定评估值。各种预付款项根据所能收回的相应货物或接受
的劳务形成的资产或权利的价值确定评估值。
(3)投资性房地产
①评估方法的选取
该房产占用土地为租赁周村区北岭村村民委员会,一层对外出租
在投资性房地产核算,二层自用作为固定资产核算,面积分别为 160
㎡。
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的部分,因无法取得权证并参与市场交易,不
易采用市场法;一层虽对外出租,但租期短无长租意愿,亦不宜采用
收益法。考虑到与二层为同一房屋建筑物及租赁农用地的实际现状,
本次采用重置成本法,仅对地上建筑物进行评估。
②评估方法介绍
重置成本法是按照正常情况下,在评估基准日重新形成该房屋建
筑物已经完成的工程量所需发生的全部费用,确定重置成本价值。
基本公式:评估值=重置成本×成新率
重置成本=建安成本+前期及专业费+管理费+资金利息+合理利润
成新率:采用综合成新率,综合成新率=年限法成新率×40%+打
分法成新率×60%
(4)长期股权投资
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长期投资一级企业 13 家,二级子公司 29
家,三级子公司 9 家,均为全资及控股长期股权投资,评估人员在对
长期股权投资形成原因、账面价值、被投资企业会计报表了解核实、
并查阅投资协议、股东会决议、章程和有关会计记录等资料的基础上,
根据被评估单位对长期股权投资项目的实际控制情况以及对评估对
象价值的影响程度等因素,分别采取适当的方法进行评估。
因集团内总部费用及研发费用集中发生在母公司层面,子公司成
本费用数据不完整,且被投资一级企业均为持股平台,无实际业务开
展,因此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不采用收益法评估;又因在公开市场中
难以找到与被投资企业在主营业务结构、发展规模、成长阶段等方面
类似的上市公司,因此也不具备适用市场法评估的可比条件;被投资
企业资产产权清晰、财务资料完整,各项资产和负债都可以被识别,
因此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以获得被投资单位的股东全部权益价
值,再通过以下公式计算得出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值:
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值=(被投资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全部股东
未缴出资额)×持股比例-(上级股东认缴出资额-上级股东实缴出资
额)
(5)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
①无法办理权证的房产采用重置成本法,重置成本法是按照正常
情况下,在评估基准日重新形成该房屋建筑物已经完成的工程量所需
发生的全部费用,确定重置成本价值。
基本公式:评估值=重置成本×成新率
重置成本=建安成本+前期及专业费+管理费+资金利息+合理利润
成新率:采用综合成新率,综合成新率=年限法成新率×40%+打
分法成新率×60%
②权证齐全的商业房地产,本次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
市场法就是通过对近期房地产市场交易情况调查,从交易资料中
选取与委估资产在区域、用途、交易类型、交易情况、交易时间等相
同或相近的交易案例,然后在交易情况、交易日期、区域因素、个别
因素四个方面,与委估资产相比较,调整修正差异因素,确定委估资
产的价格的评估方法。
市场法基本计算公式为:
P=P’×A×B×C×D
式中:P-被估资产评估价值
P’-可比交易案例
A-交易情况修正系数
B-交易日期修正系数
C-区域因素修正系数
D-个别因素修正系数
(6)固定资产-设备类资产
①电子设备和办公家具采用成本法评估:
评估值=重置成本(不含税)×成新率
重置成本=(设备主体价格+基础费+安装调试费+运杂费+前期费
用+资金成本)×数量
本次评估均为小型电子设备和办公家具,采用理论成新率。
②载客车辆采用市场法评估:
载客车辆采用市场法评估,根据二手车市场同类车辆交易案例,
对车辆的各类影响因素进行比较调整,确定评估值。
市场法评估计算公式:
V ?V ? A? B ? C ? D ? E ? F
可比案例
其中: A ? 委估车辆型号分值
可比实例型号分值
B ? 委估车辆状况分值
可比实例状况分值
C ? 委估车辆外观成新分值
可比实例外观成新分值
D ? 委估车辆启用年月分值
可比实例启用年月分值
E ? 委估车辆颜色分值
可比实例颜色分值
F ? 委估车辆行驶里程分值
可比实例行驶里程分值
(7)使用权资产-房屋
对使用权资产项目进行了解,对其原始发生额和尚存受益月数以
及租赁负债等进行必要的核实,以核实后账面金额作为评估值。
(8)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
其他无形资产为账外知识产权及技术资产组,采用节省许可费折
现法(Relief-from-Royalty Method)进行评估,主要估算步骤如下:
A.确定知识产权及技术资产组使用的剩余经济年限;
B.确定知识产权及技术资产组应用产品的销售收入;
C.分析行业可比公司、目标公司销售毛利率;
D.分析测算行业可比公司、目标公司平均技术提成率;
E.确定无形资产折现率;
F.采用适当折现率将专利和软著使用收益贡献额折成现值。
其中:
本 次 评 估 技 术 提 成 率 确 定 方 法 : 层 次 分 析 法 , 简 称 AHP 法
(Analytical Hierarchy Process),是一种综合定性和定量的分析
方法,可以将人的主观判断用量化形式表达和处理形成相对客观的判
断标准,用来处理一些多因素、多目标、多层次的复杂问题。大体分
为四大步骤:第一步,建立问题的递阶层次结构模型;第二步,构造
两两比较判断矩阵;第三步,由判断矩阵计算被比较元素相对权重(层
次单排序)
;第四步,计算各层元素的组合权重(层次总排序)
。
知识产权及技术资产组使用收益贡献额=知识产权及技术资产组
应用产品销售收入预测值×提成率
折现率的确定:
A、税前 WACC
K E D
WACCBT ? e
?
? Kd ?
(D ? E)
式中:
Ke:权益资本成本;
Kd:债务资本成本;
D/E:可比公司债务与股权比率。
税前 WACC 系投资企业全部资产的期望回报率。
B、投资无形资产的期望回报率
WACC ? R ?W ? Rf ? W f
Ri ?
C C
W i
式中:Ri、Rf、Rc 分别为投资无形资产、固定资产、营运资金
期望回报率;Wi、Wf、Wc 分别为无形资产、固定资产、营运资金占
全部资产比例。
(9)长期待摊费用
对其原始入账价值和摊销方法进行了必要的核实,以核实后账面
价值确认评估值。
(10)递延所得税资产
根据递延所得税资产形成的原因及评估基准日后预计的可回收
金额确定评估值。
(11)负债:根据评估目的实现后的被评估单位实际需要承担的
负债项目及审计后的金额确定评估值。
杭州精算家母公司作为持股平台及研发中心,集团内总部费用及
研发费用集中在母公司层面核算,其财税顾问服务业务主要由集团内
各级子公司负责开展,相关业务收入和成本主要体现为子公司服务收
入、业务人员薪酬及办公租赁费用等。本次评估对象为杭州精算家的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完整反映其通过下属子公司实际开展业务所形
成的整体收益能力,评估采用合并口径收益法评估,以合理体现股东
全部权益价值。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收益法,是指通过将被评估企业预期收益资本
化或折现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思路。收益法中常用的两种具体
方法是收益资本化法和未来收益折现法。根据两种具体方法的应用前
提,收益资本化法是将企业未来预期的具有代表性的相对稳定的收益
予以资本化,本次评估采用未来收益折现法。
未来收益折现法是通过估算委估企业在未来的预期收益,并采用
适宜的折现率折算成现值,然后累加求和,得出委估企业的评估价值
的一种计算方法。
基本计算公式为:
n Ft
P? ?
t
t ?1(1 ? rt )
式中: P ? 为评估价值
Ft ?
为未来第 t 个收益期的预期收益额
rt ?
为未来第 t 个收益期的折现率
n ? 为收益期(或称剩余经营期)
在评估实务操作中,通常在收益期限内取值相同,这时, rt 替换
为r 。
(1)预期收益形式的选择
收益途径采用企业自由现金流量形式,即以未来若干年度内的企
业自由现金流量作为依据,采用适当折现率折现后加总计算得出营业
性资产价值,然后再加上溢余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资产(负债)价值
减去付息负债得出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企业整体价值= 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折现值+溢余资产价值+非经
营性资产(负债)价值+单独评估的子公司权益价值
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息税前利润-所得税+折旧及摊销+税后利息
支出-资本性支出-营运资金追加额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整体价值-付息债务
付息债务是指基准日账面上需要付息的债务,包括短期借款,带
息应付票据、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长期借款等。
(2)未来收益折现法具体评估模型
在运用未来收益折现法进行企业价值评估时,对预期收益的预测
分析一般分为两个主要的部分(分段法):
A、预测期间的收益水平(企业经营达到相对稳定前的时间区间)
;
B、预测期后的收益水平(企业经营达到相对稳定后的时间区间)
。
企业价值=预测期间的各年收益现值和+终值的现值
通常,对企业经营达到相对稳定前的时间区间需要对企业的收益
进行较为详细地预测和分析。
收益期为无限年分段法公式为:
n
Ft Ft ? (1 ? g ) 1
P?? ? ?
t ?1 (1 ? r ) t r?g (1 ? r ) n
式中:n 为明确的预测期间。
在评估实务操作中,通常 g 取值为 0 或长期通货膨胀率。
由于委估企业具有可持续经营和发展的能力,不存在可预期的清
算可能,本次评估采用无限年分段法模型。
(3)折现率的确定方法
按照收益额与折现率协调配比的原则,本次评估收益额口径为企
业自由现金流量,则折现率应选取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为期望
收益率。
即:
E D
WACC ? ? Ke ? ? (1 ? t ) ? K d
D?E D?E
式中:WACC-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Ke-权益资本成本;
Kd-债务资本成本;
t-被评估企业所得税率;
E-权益市场价值;
D-付息债务价值。
权益资本成本按国际通常使用的 CAPM 模型进行求取,即:
Ke=Rf1+βL×(Rm-Rf1)+rc
=Rf1+βL×MRP+rc
式中:Ke:权益资本成本;
Rf1:目前的无风险利率;
βL:权益的系统风险系数;
Rm:市场预期收益率;
MRP:市场风险溢价;
rc: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
Rc 包括规模风险、企业其他特定风险。
(4)收益法评估技术思路
企业整体价值= 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折现值+溢余资产价值+非经
营性资产(负债)价值+单独评估的子公司权益价值
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息税前利润-所得税+折旧及摊销+税后利息
支出-资本性支出-营运资金追加额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整体价值-付息债务
资本性支出为固定资产及其他长期资产更新支出。
净营运资金变动根据其与主营业务收入关系确定。
付息债务包括银行借款、股东付息债务等。
(5)非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负债、溢余资产价值
非经营性资产是指与企业收益无直接关系、不产生效益的资产。
非经营性负债是与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无关的负债。
溢余资产是指与企业收益无直接关系、超过企业经营所需的多余
资产。主要包括溢余现金、收益法评估未包括的资产等。
非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负债、溢余资产价值视具体情况采用成
本法、收益法或市场法进行评估。
(6)预测期
被评估单位于 2022 年 9 月成立,主营业务方向明确,根据被评
估单位实际情况确定明确预测期至 2030 年。
(7)收益期
由于被评估单位的运行依托的主要资产和人员相对稳定,资产方
面,通过租赁办公场所,可保持企业长时间的运行,其他未发现企业
经营方面存在不可逾越的经营期障碍,故收益期按永续确定。
(1)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经资产基础法评估,杭州精算家人工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于本次
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人民币9,592.46万元。
(2)收益法评估结果
经收益法评估,杭州精算家人工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于本次评估
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人民币50,256.50万元。
(3)评估结果的差异分析
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评估结果存在差异,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评估方法 账面净资产 评估值 增减额 增减率
资产基础法 1,350.15 9,592.46 8,242.31 610.47%
收益法 1,350.15 50,256.50 48,906.35 3622.29%
差 异 0.00 40,664.04 40,664.04
资产基础法评估值为9,592.46万元,收益法评估值为50,256.50
万元,两种方法的评估结果差异40,664.04万元,差异原因主要来自
以下方面:
①资产基础法评估是以资产的成本重置为价值标准,反映的是
资产投入(购建成本)所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企业实物资产的基准
日价格水平受当前市场供求影响。
②收益法评估是以资产的预期收益为价值标准,反映的是资产
经营能力的大小,这种获利能力通常将受到宏观经济、政府控制、企
业经营管理以及资产的有效使用等多种条件的影响。
(4)评估结果的选取
被评估单位所处行业为财税信息化行业,该行业在智能数字化
浪潮和国家财税改革的双重驱动下,企业财税处理方式面临重塑。精
算家借助智能客服机器人识别客户需求与潜在商机,并提供分级化解
决方案,推动行业模式从人工主导向智能驱动转型,自2024年逐步在
其控股子公司推广使用后,历史年度经营业绩效果显现,受到行业广
泛关注和好评,公司正积极将其智能财税服务产品大面积推广复制。
公司核心研发团队稳定,具有良好的技术积累和经验传承,经过实践
验证,智能+产品技术和成型的商业模式形成了较强的优势。收益法
评估结果综合反映了委估企业技术及研发团队优势、客户资源、服务
能力、管理优势、盈利模式等因素的价值;资产基础法反映的评估结
果是通过估测构成企业全部可确指资产加和而成,资产基础法评估值
中没有反映出企业拥有的管理、技术团队、品牌和业务模式给企业带
来的超额利润,评估值偏低。在本次评估中,收益法评估的结论是对
被评估单位各项综合要素形成的企业整体盈利能力所体现市场价值
的反映,也包含了企业经营所形成的核心市场竞争优势而产生的价值
沉淀,相比资产基础法其评估结论更为合理。综合考虑本次评估目的,
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本次评估结论。
(5)最终评估结论
评估结论: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杭州精算家人工智能技术有
限公司于本次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人民币50,25
(三)定价合理性分析
经交易双方协商,参考上述评估情况,公司受让花舞科技等11
名股东持有的杭州精算家本次交易前51%股权的总对价为25,500.00
万元。
本次交易价格的定价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定价方式
合理,交易价格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保证协议内容完整性,条款序号采用协议原文序号,协议主
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主体
乙方1:深圳市花舞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2:上海铭品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3:海南骄阳似火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乙方4:浙江舟山精智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5:贾路明
乙方6:湖南星晟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7:武汉慧信信用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8:烟台君达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9:天津聚朋共策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10:青岛大道优才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11:李艳君
丁方1:靳春平
丁方2:朱亚东
在本协议中,“乙方1、乙方2、乙方3、乙方4、乙方5、乙方6、
乙方7、乙方8、乙方9、乙方10、乙方11”合称为“乙方”;“甲方”
、
“乙方”单独称“一方”,合称“双方”;“甲方”、“乙方”、“丙
方”、“丁方”合称“各方”。
(二)本次交易的方案
序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股东 出资比例(%)
号 (万元) (万元)
司
公司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
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合计 526.3158 100 526.3158
下:
序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股东 出资比例(%)
号 (万元) (万元)
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公司
公司
公司
公司
合计 268.4211 51.0000 268.4211
序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实缴出资额
股东
号 (万元) (%) (万元)
司
司
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526.3158 100 526.3158
的公司51%的股权,成为标的公司的控股股东,甲方将依法行使股东
权利、履行股东义务、承担股东责任。
(三)交易对价及支付安排
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50,256.50万元(大写:伍亿零贰佰
伍拾陆万伍仟元)。
交易对价确定为25,500.00万元(大写:贰亿伍仟伍佰万元)。其中,
甲方分别应当向乙方各方支付的股权转让款情况如下:
序
乙方名称 股权转让款(万元)
号
伙)
合计 25,500.00
各方进行支付。具体支付方式为,第一期股权转让价款由甲方直接支
付至乙方指定账户,第二期股权转让价款及第三期股权转让价款由甲
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至共管账户。甲方与乙方各方分别建立共管账
户,前述共管账户以乙方各方的名义开立,共管账户的资金应由乙方
各方及甲方共同确认且加盖双方在银行预留的印鉴后方可对外支付,
共管账户将由乙方各方向甲方另行提供。因甲方资金汇入共管账户而
产生的孳息均归乙方所有,甲方依照本协议向乙方释放完毕股权转让
款后,乙方各个共管账户剩余的孳息,甲方应当配合支付至乙方账户。
共管账户因本协议第7.6条、第8.4条约定予以扣除不再向乙方释放的
款项,乙方应当在本协议第7.5条、第8.3条约定的补偿款支付时间内
配合返还至甲方账户。甲方对本次股权转让款进行支付的具体安排如
下:
甲方应在本协议生效且本协议第四条所述先决条件均已得到满
足之日起20日内,向乙方各方直接支付第一期股权转让价款,支付比
例为40%,支付金额合计为10,200万元。
甲方应在第一期股权转让款支付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各方
各个共管账户支付第二期股权转让价款,支付比例为11%,支付金额
合计为2,805万元。
甲方应在股权交割日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各方各个共管账
户支付第三期股权转让价款,支付比例为49%,支付金额合计为12,49
方释放:
在各方认可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对标的公司出具20
股权转让价款的30%释放至乙方各方指定账户;在各方认可的具有证
券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对标的公司出具2026年度审计报告之日起10
个工作日内,甲方配合乙方将共管账户中的股权转让价款的30%释放
至乙方各方指定账户;在各方认可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对
标的公司出具2027年度审计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配合乙方
将共管账户中的股权转让价款的20%释放至乙方各方指定账户;在各
方认可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对标的公司出具2028年度审
计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配合乙方将共管账户中的股权转让
价款的20%释放至乙方各方指定账户。
述约定的基础上,扣除根据本协议第七条乙方1、乙方2因标的公司未
完成当期相应年度业绩承诺而应向甲方支付的补偿款金额。
(四)本次交易实施的先决条件
应以下列每一条件经甲方确认已满足或被甲方书面豁免为前提:
实质性影响的重大违约行为;
深交所或法定监管机关均没有发出或作出任何判决、裁定、命令,致
使本协议或根据本协议所进行的交易或安排成为非法或被禁止的情
形;
批准,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内部决策机构的批准等;
和批准,包括但不限于董事会及股东会决议;
公司的资产、财务结构、负债、技术、盈利前景或持续经营产生或可
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件、条件或变化等情况;
持有的标的股权不存在信托持股、委托第三方持股、代第三方持股等
类似安排,不存在质押等担保权利,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其他限制转
让的情况,也不附带任何或有负债或其他潜在负担、责任或纠纷。
应以下列每一条件经甲方确认已满足或被甲方书面豁免为前提:
应以下列每一条件经甲方确认已满足或被甲方书面豁免为前提:
完成;
(五)交割
更登记手续。
本协议的内容为依据另行签署相应的协议文本的,各方应当予以配合;
该等协议文本的内容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
文件材料及管理系统的完备性及延续性,不得存在藏匿、销毁等情形。
限将标的公司的财务资料、业务文件、档案材料等与生产经营、日常
管理相关的文件材料及管理系统进行完整移交。
则视为乙方及丙方违约,应当分别就其违约行为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除按照甲方要求完成变更登记及相关移交工作外,每逾期一天,按照
第3.2条约定的应取得的股权转让款的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六)过渡期间损益安排
的生产经营状况,将保持杭州精算家及其下属公司根据以往惯常的方
式经营、管理、使用和维护其自身的资产及相关业务,并保证不会对
杭州精算家及其下属公司的业务及资产结构进行重大调整。
书面同意,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不会采取下述行为:
之行为;
股权转让产生实质影响的;
负债、义务或费用或提供对外担保、在任何资产上设置权利负担;
工工资或奖金薪酬、制定或采取任何新的福利计划等;
权或任何其他形式的员工激励计划;
配,或者通过分配利润或其他财产分配的决议。标的公司交割日前滚
存的未分配利润(如有),全部由标的公司交割日后的全体股东按各
自的持股比例享有。
券法》规定的审计机构对杭州精算家(合并报表层面,下同)过渡期
间的损益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并以交割日所在月的月末或交割日前一
个月的月末为基准日(以与交割日的间隔天数孰少者为准),出具专
项审计报告。标的公司在过渡期间产生的盈利或因其他原因而增加的
净资产归交割日后的标的公司全体股东所有,产生的亏损由乙方于专
项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10日内以现金方式向甲方全额补足。
(七)业绩承诺和补偿
承诺补偿义务,本次交易涉及的业绩承诺期为2026年度、2027年度及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分别不低于5,000万
元、6,250万元、7,500万元。
月内,聘请经双方共同认可的审计机构对杭州精算家实现的净利润与
补偿义务人承诺的同期净利润数的差异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专项审
核报告。
低于同期承诺的净利润数,否则补偿义务人应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对甲
方予以补偿。补偿方式具体约定如下:
当期补偿金额=(当期承诺净利润数-当期实现净利润数)÷业
绩承诺期间内承诺净利润数总和(即人民币18,750万元)×标的股权
交易作价(即人民币25,500万元)。
在各年计算的应补偿金额少于或等于0时,按0取值,即已经补
偿的金额不冲回。
按照本协议7.4条约定判断是否触发补偿条件。若触发补偿条件,则
甲方应按本协议7.4条确定具体现金补偿金额,在每一年度的专项审
核报告出具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补偿义务人,补偿义务人
在收到甲方要求支付现金补偿的书面通知后10日内将应补偿的现金
支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分期释放,则甲方在释放共管账户内的股权转让
款时,有权以扣除业绩补偿金额(如有)的余额进行释放。
方指定账户,或未释放股权转让款低于需扣除的业绩补偿款时,补偿
义务人未按7.5条规定予以补足的,每逾期一日,应当按应补偿而未
补偿金额的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至乙方1、乙方2足额进行
现金补偿。
且乙方1、乙方2对业绩承诺补偿义务相互承担连带责任。
(八)资产减值补偿
方有权对标的股权进行减值测试,并由甲方聘请的审计、评估机构出
具标的股权减值测试专项审核报告。
绩承诺期内已补偿金额,则乙方1、乙方2需另行补偿,计算公式如下:
资产减值补偿金额=标的股权业绩承诺期期末减值额-已补偿
金额,标的股权业绩承诺期期末减值额=本次交易对价-2028年年末
标的股权评估值±业绩承诺期内标的公司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
利润分配对标的股权的影响。
核报告,按照本协议8.2条确定的资产减值补偿金额(如需),在标
的股权减值测试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补
偿义务人,补偿义务人在收到甲方要求支付资产减值现金补偿的书面
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将应补偿的现金支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满后释放,则甲方在释放共管账户内的股权转让款时,有权以扣除资
产减值补偿金额(如有)的余额进行释放。
方指定账户,或业绩承诺期满时未释放股权转让款低于需扣除的资产
减值补偿款时,乙方1、乙方2未按8.3条规定时间予以补足的,每逾
期一日,应当按应补偿而未补偿金额的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直至乙方1、乙方2足额进行现金补偿。
诺补偿的合计补偿金额不得超过乙方在本次交易中应获得的对价总
额。
偿,且乙方1、乙方2对资产减值补偿义务相互承担连带责任。
(九)超额业绩奖励
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高于本协议7.
骨干员工的激励,超额业绩奖励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超额业绩奖励金额=(当期实现净利润-当期承诺净利润)×25%。
价格(即人民币25,500万元)的20%,超过本次股权转让价格20%的部
分不再进行奖励。
体分配方案,应由标的公司拟定,经标的公司根据公司章程履行相应
内部审批程序后执行,超额业绩奖励相关的纳税义务由实际受益人自
行承担。
(十)公司治理
事。各方同意,本次交易完成后:
有权委派3名董事,乙方1有权委派2名董事,董事长由乙方1委派董事
担任。若未来杭州精算家董事会人数发生变化,甲方有权向杭州精算
家委派占董事会人数半数以上(不含半数)的董事。
将向杭州精算家委派财务负责人,该财务负责人需经杭州精算家总经
理认可及提名,由杭州精算家董事会聘任。财务负责人负责监督及管
理杭州精算家及其下属公司的财务情况,将杭州精算家的财务管理统
一纳入上市公司财务管理体系。
司管理层人员基本不变。在业绩承诺期内,杭州精算家总经理应由乙
方1委派的董事提名,由杭州精算家董事会聘任。
交所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范,建立符合上市公司
规范要求的公司治理结构、内部控制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执
行上市公司规范管理要求所必要的管理制度,并配合上市公司进行投
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可用于向股东分配利润。标的公司年分红比例不
低于当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50%
进行分红,具体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后执行。
(十一)竞业禁止及同业竞争
使标的公司的核心员工(详见本协议附件1)与标的公司签订符合本
协议的《劳动合同》、《保密协议》及《竞业禁止协议》,以确保该
等核心员工遵守以下义务:
于5年。
务及保密义务:
(1)在任职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从事与标的公司业务相竞争的
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自己从事或帮助他人从事的方式);
(2)该等核心员工因任何原因离职的,自其离职之日起2年内,
不得在与标的公司有业务竞争关系的其他企业内任职或自营、帮助他
人从事与公司业务相竞争的业务,也不能自行或以任何第三者的名义
设立、投资或控股与标的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有任何竞争关系或利益冲
突的同类企业或经营单位;
(3)该等核心员工在任职期间至离职后2年内,不得以任何理
由或方式导致标的公司的经营团队成员离开标的公司,也不得以任何
名义或形式与离开标的公司的经营团队成员合作或投资与标的公司
有相同或竞争关系的业务,更不得雇佣标的公司经营团队成员(包括
离职人员);
(4)该等核心员工应当承诺严守标的公司的秘密,任何时候均
不得泄露其所知悉或掌握的标的公司技术秘密、商业秘密等信息;
(5)与标的公司签署的《竞业禁止协议》及《保密协议》中所
约定的其他义务。
乙方2在持有杭州精算家股权期间内,不得且应促使其关联方不得直
接或间接地:
下属公司存在竞争的业务或实体;
算家及其下属公司交易的机构减少或停止与公司合作;
精算家及其下属公司且从事销售或管理工作的核心高管离开公司,或
向该等人士提供非杭州精算家及其关联公司的雇佣机会。
除乙方1、乙方2、乙方3之外的乙方各方,不得且应促使其关联方不
得直接或间接地:
下属公司存在竞争的业务或实体;
算家及其下属公司交易的机构减少或停止与公司合作;
精算家及其下属公司且从事销售或管理工作的核心高管离开公司,或
向该等人士提供非杭州精算家及其关联公司的雇佣机会。
接或间接持有杭州精算家股权期间内,不得且应促使其关联方不得直
接或间接地:
下属公司存在竞争的业务或实体;
算家及其下属公司交易的机构减少或停止与公司合作;
精算家及其下属公司且从事销售或管理工作的核心高管离开公司,或
向该等人士提供非杭州精算家及其关联公司的雇佣机会。
家所有,且应当就其每次违反承诺的行为另行向杭州精算家支付200
万元违约金。
(十二)协议的变更及解除
变更事项共同签署书面协议后方可生效。
无效而当然无效。
的书面通知之日起5日内,违约方不予更正的,守约方有权单方解除
本协议。
达其他各方时生效。
任和赔偿损失的权利。
协议或本协议项下全部和/或部分的权利义务。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1年上市以来一直聚焦生态环境建设主业,覆盖包括
植被恢复、水土保持、防沙治沙、土壤修复、土地整治、水环境治理
等自然环境生态修复业务,以及景观园林、市政工程、环卫保洁等人
工环境生态建设业务。2022年以来,国际经济形势更加复杂多变,国
内经济结构加速调整和转型。整个生态环境建设行业在复杂的新经济
形势下进一步面临着市场下行、竞争加剧的压力,上市公司积极探索
国家支持和鼓励的产业方向。
标的公司的主营业务聚焦企业服务数字化领域,依托自主研发
智能财税产品等核心工具,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覆盖全流程的定制化财
税服务。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能够
有效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同时多元的资产配置可以降低上市公司
的经营风险,从而增强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
额
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收购杭州精算家股权外,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与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关联方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八、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6年1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现金收购杭州精算家人工智能
技术有限公司5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审核意见如下:
本次交易为公司长远发展注入新动能,符合公司谋求双主业并
行发展的战略规划,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展盈利来源,做大做强公司
的业务规模,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对价以具备相应
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定价基础,经双方协商确定,定价
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
议案内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关于现金收购杭
州精算家人工智能技术有限公司5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
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九、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标的公司可能面临经济环境、宏观政策、行业发展及
市场变化等多方面不确定性因素带来的风险,同时也存在标的公司业
绩承诺未能实现的风险、标的公司的估值风险以及并购整合不及预期
的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交易各方已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本事项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协议方可生效,最终能否成功交割
与交易能否顺利完成存在不确定性。后续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
定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十、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