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吉林化纤
股票代码:000420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方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1007室
通讯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598号音乐之门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6年1月2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
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
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
股份变动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
过任何其他方式减少其在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为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方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于2025
年12月29日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4,588,700股;2026年1月8
日至2026年1月23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
通股23,450,183股股份。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六、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
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方
指 上海方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大
吉林化纤/上市公司 指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方大炭素 指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交所集中竞价
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4,588,700股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及通过深交所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无
限售条件流通股23,450,183股股份的行为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登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格式准则第 15 号》 指
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无特别说明,为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
元、万元、亿元 指
币亿元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
因造成。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上海方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1007室
法定代表人:刘一男
注册资本:60,000,000 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高科技项目投资,投资管理,企业资产委托管理,企
业资产重组并购策划,机电产品、化工产品(除危险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
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冶金炉料、金属产品的销售,咨询服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47289818A
成立时间:2003年2月19日
营业期限:2003年2月19日至2043年2月18日
通讯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598号音乐之门
联系人:安民
联系电话:16693163899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结构及实际控制人
上海方大的控股股东为方大炭素,实际控制人为方威先生。上海方大的股权
结构图如下:
三、控股股东的基本情况
名称: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炭素路11号
法定代表人:马卓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经营范围:石墨及炭素新材料的研制、科技研发、技术推广、生产加工、批
发零售;碳纤维、特种炭制品、高纯石墨制品、炭炭复合材料、锂离子电池负极
材料的研制、科技研发、技术推广、生产加工、批发零售;石墨烯及下游产品的
研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石墨烯功能口罩的研发、生产、销售;经营本企
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
仪器仪表、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品种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
“三来一补”业务;餐饮服务、宾馆、住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000710375560A
成立时间:1999年1月18日
营业期限:1999年1月18日至2049年1月18日
四、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上海方大的实际控制人为方威先生,方威先生简历如下:
方威,男,1973 年 9 月出生,汉族,辽宁省沈阳市人。现任北京方大国际
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内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重大民事诉讼或
仲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海方大最近五年内未受到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
处罚或刑事处罚,亦不存在涉及经济类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如下:
长期居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序号 姓名 国籍 职务
住地 者地区的居留权
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最近五年内,前述人员不存在受到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
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等情况。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简要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权益变动决定及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系基于公司经营需要。
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存在继续减持
吉林化纤股份的可能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处置其在上市公
司中已拥有权益的股份
吉林化纤于 2025 年 11 月 14 日披露了《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
告》(公告编号:2025-48)。
吉林化纤持股 5%以上股东上海方大拟在 2025 年 12 月 8 日至 2026 年 3 月 7
日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总数不超过 24,588,683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总数不超过
除上述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自身战略发展需要不排除未来 12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其他方式继续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届时信息披
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
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吉林化纤 170,982,200 股,占总股本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方大于2025年12月29日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贵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24,588,700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1.00%;2026年1月8日至2026年1月23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
易方式累计减持贵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23,450,1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减持均价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元/股) (股) 比例
集中竞价 2025 年 12 月 29 日 4.65 24,588,700 1%
上海方大 2026 年 1 月 8 日至
大宗交易 4.66 23,450,183 0.95%
合计 48,038,883 1.95%
上述减持完成后,上海方大持有吉林化纤股份比例由6.95%减少至4.99%。
三、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吉林化纤 122,943,317 股,占总
股本的 4.99%。
第五节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事项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
前6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
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
司法定地址,以供投资者查询。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上海方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方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2026年1月26日
附件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吉林市
股票简称 吉林化纤 股票代码 000420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上海方大投资管理有限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上海市
名称 责任公司 注册地
拥有权益的股份 增加□减少?不变,但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无
数量变化 持股人发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否?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否?
第一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
是否对境内、境 是否拥有境内、
是□否? 外两个以上上市
外其他上市公司
持股 5%以上 公司的控制权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权 益 变 动 方 式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可多选) □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
其他□(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持股数量:170,982,200 股
披露前拥有权益 持股比例:6.95%
的股份数量及占
上市公司已发行
股份比例
本次发生拥有权 变动数量:48,038,883 股
益的股份变动的 变动比例:1.95%
数量及变动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吉林化纤股份的可
是否拟于未来 12
能性。
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
前 6 个月是否在
是?否
二级市场买卖该
上市公司股票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方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签署日期:2026 年 1 月 26 日
(本页无正文,为《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方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刘一男
日期:2026 年 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