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438 证券简称:戈碧迦 公告编号:2026-006
湖北戈碧迦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子公司拟租赁关联方浦江晶凯隆工贸有限公司
位于浦江经济开发区一点红大道 180 号面积 997.92 平方米的仓库及办公场所,
并拟与关联方浦江晶凯隆工贸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主要内容:合同期限为 2026 年 1 月 1 日-2026 年 12 月 31 日,租
赁浦江晶凯隆工贸有限公司位于浦江经济开发区的仓库及办公场所,面积约
(二)决策与审议程序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租晶凯隆仓库及办公场所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
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议通过《关于公司续租晶凯隆仓库及办公场所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续租晶凯隆仓库及办公场所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虞国强回避表决。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
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浦江晶凯隆工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浦江县一点红大道 180 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10 年 12 月 27 日
法定代表人:虞顺积
实际控制人:虞顺积
注册资本:180,000 元
实缴资本:180,000 元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照明器具制造;照明器具销售;灯具销售;五金产品
制造;五金产品零售;服装制造;服装服饰零售;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面料纺
织加工;(酸铅蓄电池、水晶玻璃制品制造、挂锁及挂锁配件制造、废旧塑料、
电镀、印染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关联关系:浦江晶凯隆工贸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虞顺积控制的公司;
虞顺积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同时为浦江晶凯隆工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
人;虞顺积与虞国强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系父子关系。
财务状况:
浦江晶凯隆工贸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未经审计实现营业收入 3,610,748.86
元,净利润-804,566.90 元,2025 年末总资产 19,136,175.61 元,净资产 126,874.55
元。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仓库及办公场所
交易标的为股权以外的非现金资产的披露
交易标的为位于浦江经济开发区一点红大道 180 号面积 997.92 平方米的
仓库及办公场所。
(二)关联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位于浦江经济开发区一点红大道 180 号的仓库及办公场所产权所有人为
浦江晶凯隆工贸有限公司,该资产产权清晰,不存在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
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
情况。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本次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公司以
往年租赁该房产的价格,同时参考市场独立第三方提供同类产品的价格作为定
价依据。
(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公司以往年租赁该房产的价格,同时参考市场独立第三方提供同类产品的
价格作为定价依据。本次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情
形,也未出现关联方利益转移的情形。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子公司拟租赁关联方浦江晶凯隆工贸有限公司
位于浦江经济开发区一点红大道 180 号面积 997.92 平方米的仓库及办公场所,
并拟与关联方浦江晶凯隆工贸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主要内容:合同期限为 2026 年 1 月 1 日-2026 年 12 月 31 日,租
赁浦江晶凯隆工贸有限公司位于浦江经济开发区的仓库及办公场所,面积约
六、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业务发展和日常经营的正常所需,有利于公司持续稳
定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本次关联交易存在的风险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其他非关联股东
的利益情形,不存在重大风险。
(三)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其他非关联股东
的利益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及财务产生重大影响。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
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公司本次关联交
易事项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及
财务产生重大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湖北戈碧迦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十七次专
门会议决议》;
《湖北戈碧迦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
会议决议》;
《湖北戈碧迦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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