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204 证券简称:沪江材料 公告编号:2026-00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12月17日下发的《关于同意南京沪江
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
许可[2021]3981号)文件同意,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
册申请。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公开发行”)发
行股票数量为946.9445万股(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发新股),本次发行的
价格为人民币18.6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6,889,232.60元,扣除发行
费用人民币15,097,352.10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1,791,880.50
元。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分别于2022年1月7日、2022年2月16日到账
并存储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
用情况的监管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对该专户资
金实施专款专用管理。
南京沪汇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东
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对该专户资金实施
专款专用管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如下:
南京沪江复合材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
料股份有限公司 京江宁支行
南京沪汇包装材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料有限公司 司南京江宁支行
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6年1月19日召
开了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南京沪汇包装科技有
限公司塑料包装、铝塑包装材料及制品生产线扩建项目”结项,同意将上述募投
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10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含利息)转入公司一
般银行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上述
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随之终止。
(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证明》。
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