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的
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着独立、公正的原则,就公司第十届董
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拟对其生产经营业务相关的甲醇和尿素品种继续通过
期货工具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为有效防范市场波动风险,促进自
身长期稳健地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形成了较
为完整的风险管理体系,该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关于公司及子公
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对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
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相关风险进行了分析,并采取了控制措施;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我们认为公司应根据
经营需求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套期保值操作,并确保有效防范期货套
期保值业务风险。
因此,我们对《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薪酬方案结合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符合
公司薪酬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体现了对高级管理人员的激励与约束作
用,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该议案发
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罗焕塔、吴昊旻、罗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