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39 证券简称:成大生物 公告编号:2026-008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控股股东及其全资子公司共同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作基本情况:为更好地实施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成大生物”)战略规划,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和整体价值,把握生物医药产
业发展机遇,公司拟与控股股东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成大”)、
其全资子公司成大沿海产业(大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大沿海”)
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成大生物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成大生物”)共
同投资设立成大生物医药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以最终市场监督
管理机关登记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或“基金”)。基金总规模不
超过 100,000 万元,设立时的规模为 50,200 万元,基金由辽宁成大和成大生物
发起设立,其中:成大沿海作为基金管理人、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拟
认缴出资人民币 100 万元;深圳成大生物作为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拟
认缴出资人民币 100 万元;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拟认缴出资人民币 40,000 万
元;辽宁成大作为有限合伙人,拟认缴出资人民币 10,000 万元。该基金投资期
内各投资人将根据基金投资要求进行实缴,后续出资将由普通合伙人在基金合伙
协议签署之日起 3 年内向初始有限合伙人或新的认缴人继续募集直至有限合伙
的总认缴出资额达到 100,000 万元。该基金在产业投资领域,重点聚焦于生命大
健康赛道。在推进基金设立的同时,为提前锁定优质标的项目,深圳成大生物与
辽宁成大全资子公司辽宁成大医疗服务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大医疗”)
拟按照成大生物及辽宁成大对基金的相对出资比例共同对北京基因启明生物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因启明”)进行增资,其中,深圳成大生物出资 4,000
万元,成大医疗出资 1,000 万元,待基金依法设立并完成备案后,将由基金平价
受让深圳成大生物及成大医疗持有基因启明的全部股权。届时,公司将转为通过
基金间接持有基因启明相关股权。
? 关联交易概述:辽宁成大为公司控股股东,成大沿海及成大医疗为辽宁
成大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辽宁成大、
成大沿海、成大医疗为公司关联方,本次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基金及
对基因启明增资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除本次关联交易外,过去 12 个月公司未发生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方
进行的同一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交易。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
? 相关风险提示
协会备案,本事项实施过程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不可抗力因素等多方面影响,预期收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需以基金成功设立、备案且募集资金到位为前提,若因前述任何环节导致置换无
法实施,本公司可能面临直接持有基因启明股权的长期投资安排;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投资的后续推进情况,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要求,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注
意投资风险。
一、合作情况概述
(一)合作设立基金的基本概况
为更好地实施公司战略规划,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和整体价值,把握生物医
药产业发展机遇,公司拟与控股股东辽宁成大及其全资子公司成大沿海以及公司
全资子公司深圳成大生物共同投资设立成大生物医药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暂定名)。基金总规模不超过 100,000 万元,设立时的规模为 50,200 万元。基
金由辽宁成大和成大生物发起设立,其中:成大沿海作为基金管理人、普通合伙
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拟认缴出资人民币 100 万元,约占基金设立时份额的
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 10,000 万元,约占基金设立时份额的 19.9203%;成大生
物作为有限合伙人,拟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 40,000 万元,约占基金设立
时份额的 79.6813%。该基金投资期内各投资人将根据基金投资要求进行实缴,
后续出资将由普通合伙人在基金合伙协议签署之日起 3 年内向初始有限合伙人
或新的认缴人继续募集,直至有限合伙的总认缴出资额达到 100,000 万元。该基
金在产业投资领域,重点聚焦于生命大健康赛道。
目前基金处于筹划设立阶段,合伙协议尚未正式签署,上述投资份额以最终
签署的正式合伙协议为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士全
权办理本次对外投资所涉及的具体事项,根据基金管理人发送的《缴付出资通知》
参与基金投资,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推进基金设立、备案及待基金依
法设立并完成备案后,由基金平价受让深圳成大生物及成大医疗持有基因启明的
全部股权等相关事宜。
公司本次拟共同投资设立基金的基本情况如下:
√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设立基金
□认购私募基金发起设立的基金份额
投资类型
□与私募基金签订业务咨询、财务顾问或市值管
理服务等合作协议
专业投资机构名称 成大沿海产业(大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已确定 成大生物投资金额:40,000 万元,成
投资金额 大生物全资子公司深圳成大生物投资金额:100
(人民币) 万元
? 尚未确定
□现金
□募集资金
出资方式 √自有或自筹资金
□其他:_____
□其他:______
√有限合伙人/出资人:成大生物
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在基
√普通合伙人(非基金管理人):深圳成大生物
金中的身份
□其他:_____
□上市公司同行业、产业链上下游
专业投资机构主营业务 √其他:发起设立股权投资基金(企业),受托管理
股权投资基金(企业)并从事相关咨询服务。
(二)共同股权投资的基本情况
在推进基金设立的同时,为提前锁定优质标的项目,深圳成大生物和成大医
疗拟按照成大生物及辽宁成大对基金的相对出资比例对基因启明进行股权投资,
本次增资价格为 93.6658 元/注册资本,即成大医疗拟以 1,000 万元,认缴新增注
册资本 10.68 万元,增资完成后,成大医疗持有基因启明 0.7463%的股权;深圳
成大生物拟以 4,000 万元,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42.71 万元,增资完成后,深圳成
大生物持有基因启明 2.9851%的股权。
待基金依法设立并完成备案后,将由基金平价受让深圳成大生物及成大医疗
持有基因启明的全部股权。届时,公司将转为通过基金间接持有基因启明相关股
权。
深圳成大生物和成大医疗拟共同投资的标的基本情况如下:
□新设公司
√增资现有公司(□同比例 √非同比例)
--增资前标的公司类型:□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 □
投资类型
参股公司 √未持股公司
□投资新项目
□其他:______
投资标的名称 北京基因启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已确定,具体金额:深圳成大生物投资 4,000 万元
投资金额
? 尚未确定
√现金
√自有资金
□募集资金
□银行贷款
出资方式
□其他:_____
□实物资产或无形资产
□股权
□其他:______
是否跨境 □是 √否
(三)本次投资的决策与审批程序
年第一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控股股东及其
全资子公司共同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徐飚先生、张善伟先生、周
岳先生为本议案关联董事,故在本议案中回避表决。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
次关联交易金额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 1%
以上,本次投资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四)本次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基金管理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法人/组织全称 成大沿海产业(大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私募基金管理人
协议主体性质
□其他组织或机构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91210200582017362W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不适用
备案编码 P1007964
备案时间 2015 年
法定代表人 王滨
成立日期 2011/09/28
注册资本 3500 万元
实缴资本 3500 万元
注册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 71 号 8 层 0806
主要办公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 71 号 8 层 0806
主要股东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发起设立股权投资基金(企业),受托管理股权投资
基金(企业)并从事相关咨询服务(以上凭许可文件
主营业务
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是 √否
√有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董监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上述主体控
是否有关联关系
制的企业
□其他:_______
□无
单位:元
科目 2025 年 9 月 30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60,542,184.97 60,808,515.06
负债总额 709,106.65 1,055,760.34
所有者权益总额 59,833,078.32 59,752,754.72
资产负债率 1.17% 1.74%
科目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营业收入 1,176,118.26 1,697,708.66
净利润 -100,155.93 -1,549,547.12
成大沿海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目前经营状
况正常,不存在失信被执行人记录。
(二)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法人 深圳成大生物投资有限公司
√91440300MAD07BK73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不适用
成立日期 2023/09/19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社区福中一路 1001 号生命
注册地址
保险大厦三十六层 3606-1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社区福中一路 1001 号生命
主要办公地址
保险大厦三十六层 3606-1
法定代表人 李业基
注册资本 人民币 20,000 万元
一般经营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创业投资(限
投资未上市企业);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
询服务);融资咨询服务;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主营业务
活动)许可经营项目:医疗服务;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
为准)
主要股东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有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董监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上述主体控制
是否有关联关系
的企业
□其他:_______
√无
单位:元
科目 2025 年 9 月 30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40,099,592.20 100,564,331.01
负债总额 633,051.72 1,517,887.40
所有者权益总额 139,466,540.48 99,046,443.61
资产负债率 0.45% 1.51%
科目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营业收入 - -
净利润 420,096.87 -630,878.94
(三)有限合伙人一
法人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91210000117590366A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不适用
成立日期 1993/09/02
注册地址 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 71 号
主要办公地址 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 71 号
法定代表人 徐飚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52,970.9816 万元
自营和代理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的不得经营,
限制的品种办理许可证后方可经营),经营进料加工和
“三来一补”业务,开展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承包本
行业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
主营业务 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本行业工程、生产及服务
行业的劳务人员,农副产品收购(粮食除外),化肥连
锁经营,中草药种植,房屋租赁,仓储服务,煤炭批发
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韶关市高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占比 16.03%;
辽宁省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股占比 11.11%;
主要股东 广西鑫益信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持股占比 8.52%;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占比 6.75%;
广西荣拓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占比 1.05%
√有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董监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上述主体控制
是否有关联关系
的企业
□其他:_______
□无
单位:元
科目 2025 年 9 月 30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49,172,317,766.79 47,837,839,312.34
负债总额 15,612,368,342.92 15,455,279,166.22
所有者权益总额 33,559,949,423.87 32,382,560,146.12
资产负债率 31.75% 32.31%
科目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营业收入 8,113,593,286.63 11,289,276,631.83
净利润 1,453,002,561.85 664,195,391.66
(四)有限合伙人二
法人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 91210000738792171J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不适用
成立日期 2002/06/17
注册地址 沈阳市浑南新区新放街 1 号
主要办公地址 沈阳市浑南新区新放街 1 号
法定代表人 李宁
注册资本 人民币 41,645 万元
生物药品研究与开发,疫苗生产,(具体项目以药品生产
许可证为准),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的品种除
主营业务
外,限制的品种办理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有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董监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上述主体控制
是否有关联关系
的企业
□其他:_______
√无
单位:元
科目 2025 年 9 月 30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9,802,754,278.51 10,051,587,266.31
负债总额 415,573,793.76 489,119,315.20
所有者权益总额 9,387,180,484.75 9,562,467,951.11
资产负债率 4.24% 4.87%
科目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营业收入 1,095,886,627.32 1,676,241,143.62
净利润 164,812,017.55 342,821,554.27
(五)共同投资方
法人 辽宁成大医疗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 91210202MA0UFGPP3G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不适用
成立日期 2017/09/01
注册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 71 号成大大厦 806-1 号
主要办公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 71 号成大大厦 806-1 号
法定代表人 王滨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0,000 万元
医疗企业管理咨询;从事医疗、计算机软硬件等方面的技术
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医疗实业投资;医
主营业务
疗器械销售、国内一般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有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董监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上述主体控制的企
是否有关联关系
业
□其他:_______
□无
单位:元
科目 2025 年 9 月 30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66,295,329.85 70,100,426.43
负债总额 2,560.09 48,255.91
所有者权益总额 66,292,769.76 70,052,170.52
资产负债率 0.0039% 0.0688%
科目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营业收入 299,803.48 417,216.97
净利润 -6,009,400.76 -4,942,337.68
(六)关联关系说明
辽宁成大为公司控股股东,深圳成大生物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大沿海及成
大医疗为辽宁成大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
辽宁成大、成大沿海、成大医疗为公司关联方,本次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共同投资
设立基金及对基因启明增资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除本次关联交易外,过去 12 个月公司未发生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方
进行的同一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交易。
三、合作设立基金的基本情况
(一)合作投资基金具体信息
成大生物医药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
基金名称
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尚未设立
基金管理人名称 成大沿海产业(大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 金 规 模 不 超 过 100,000 万 元 , 设 立 时 的 规 模 为
基金规模
组织形式 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 尚未设立
自合伙企业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 8 年,其中投资期 5
存续期限
年,退出期 3 年。
生命健康产业上下游企业(包括但不限于创新药、疫
投资范围 苗、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医疗服务、数字健康等大
健康产业链)
主要经营场所 辽宁省大连市
备案编码 尚未设立
备案时间 尚未设立
注 1:基金总规模,在经普通合伙人及初始有限合伙人同意后,由普通合伙人在合伙协议签
设立时认 本次合作 设立时认
序
投资方名称 身份类型 缴出资金 前持股/出 缴持股/出
号
额(万元) 资比例(%) 资比例(%)
成大沿海产业(大连)基 普通合伙人/基
司子公司) 事务合伙人
深圳成大生物投资有限公 普通合伙人/执
司(上市公司子公司) 行事务合伙人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
司(上市公司)
合计 50,200.00 - 100.00
署之日起 3 年内向初始有限合伙人或新的认缴人继续募集直至有限合伙的总认缴出资额达
到 100,000 万元。本有限合伙的总认缴出资额及总实缴出资额视后续募集期内的新增认缴及
实缴出资情况确定。
注 2:小数点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投资基金的投资模式
外诊断、医疗器械、医疗服务、数字健康等大健康产业链)。
时与专业管理机构及其他专业投资者(如有)设立专项投资基金并完成私募基金
备案程序,以专项投资基金进行对外投资。
实现价值的兑现。
出。
(三)关键股东、人员持有基金份额或任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辽宁成大副总裁王滨先生兼成大沿海董事长,其未持有
本次投资的合伙企业份额,也未持有成大沿海股权,非本次投资的投资人,不享
有投资人相关权利。除上述情况,公司和辽宁成大的其他关键股东、人员未持有
成大沿海股权及本次成立的基金份额。若后续发生上述持股或份额认购行为,将
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1)普通合伙人:成大沿海产业(大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成大生物
投资有限公司。
(2)有限合伙人: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及初始有限合伙人同意由普通合伙人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 3 年
内(“后续募集期”)向初始有限合伙人或新的认缴人继续募集直至有限合伙的
总认缴出资额达到 100,000 万元(大写:壹拾亿元整)。本有限合伙的总认缴出
资额及总实缴出资额视后续募集期内的新增认缴及实缴出资情况确定。
原则上为8年,自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其中投资期5年,退
出期3年。经营期限届满前,经普通合伙人自行决定可将退出期延长2年。
投资决策委员会由 7 名委员组成,其中应当包括 3 名固定委员,由基金管理
人委派,4 名临时委员,深圳成大生物、辽宁成大分别委派 1 人、成大生物委派
投资项目立项须经立项会同意立项,出席立项会的投委会委员应当不少于 5
人,其中应当包含 3 名固定委员,其余人选由固定委员依据具体项目予以确认。
出席立项会的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以上且固定委员全部同意立项的,即为同意立项,
否则为不同意立项。同意立项的,须确定主要交易要素。
投资项目经投决会通过后方可实施,出席投决会的投委会委员应当不少于 5
人,其中应当包含 3 名固定委员,其余人选由固定委员依据具体项目予以确认。
原则上,参与立项表决人员应当继续担任该项目的投决会委员。出席投决会的全
体委员“同意”意见的人数三分之二以上且固定委员全部为“同意”意见的,即
为审议通过,否则为不通过。如提交投决会审议的项目的主要交易要素与立项会
确立的一致且外部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委员在投决会上如提出与立项会相反的
意见,应当充分说明理由。
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未经立项会及投决会决议通过,
本合伙企业不得从事对外投资行为。本合伙企业的投资决策委员会拥有对于被投
资项目独占及排他的决策权。
因情况紧急等原因,项目未经立项会审议,经全体固定委员一致同意,可直
接召开投决会审议该项目。
投委会可不召开会议,经立项会、投决会所涉全体委员一致签字同意的方式
做出决议。委员可自行或书面委托他人代为参会和表决。
(1)普通合伙人:对于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但普通合伙人不
承担正常商业环境下的投资损失,亦不对合伙企业的投资行为承诺任何收益。
(2)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
任。
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本协议约定收取管理费;就深圳成大生物对合伙事务的
执行,深圳成大生物有权根据本协议约定收取执行事务合伙人费用。管理费的收
取标准为:按有限合伙实缴出资额的0.4%/年的标准收取。执行事务合伙人费用
的收取标准为:按有限合伙实缴出资额的0.4%/年的标准收取。
(1)合伙企业收到的项目投资收入在扣除相应管理费、执行事务合伙人费用、
税费、合伙费用及其它费用后的可分配部分,称为“项目可分配收入”。
项目可分配收入在基金的投资期内按照本合伙协议的约定可进行投资,投资
期之外的项目可分配收入不得再用于项目投资,但为进行在投资期结束之前已经
签署的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项下的投资除外。
项目可分配收入的具体分配时间除本协议明确约定外,由基金管理人决定。
(2)项目可分配收入按以下顺序分配,并且在前一顺序未得到足额分配的情
形下,不得进行后一顺序的分配:
相关条款所述获得足额分配之日的期间内以业绩比较基准(年化 8%,单利)计
算所得的投资收益,计算公式为:该合伙人的实缴出资额×n×8%;其中,n=该
合伙人全部实缴出资到位之日(不含)至该合伙人累计获得分配金额等于其实缴
出资额之日的总天数/365;为免疑义,如合伙人分期缴付出资或分期获得分配金
额的,应分段计算。
为免疑义,此条为或有收益,并非保本保收益的安排;
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超额收益的 10%作为业绩报酬分配给基金管理人,超额
收益的 10%分配给深圳成大生物。
合伙企业的亏损分担,由合伙人按认缴出资比例分担。除非发生法律规定的
情形和本协议约定的情形且经本协议约定的程序,合伙人在合伙企业经营期限内
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伙企业并非所得税纳税主体,由各合伙人自行按相关
规定申报缴纳所得税,如法律要求合伙企业代扣代缴,则合伙企业将根据法律规
定进行代扣代缴。基金管理人有权从可分配金额中进行必要的预提支付。代扣的
税款应当被视为在代扣之时向该等有限合伙人做出的分配。
因本协议引起的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由相关各方之间通过友
好协商解决。如相关各方不能协商解决,则应提交辽宁省大连市有管辖权的法院
解决。
本合伙协议自有限合伙人及普通合伙人签署之日起生效;其修订时,根据本
协议约定的修订版签署方式签署后生效。
四、共同股权投资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投资类型 √增资现有公司(□同比例 非同比例)
标的公司类型(增资前) 未持股公司
法人/组织全称 北京基因启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91110106MA002RJB29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不适用
法定代表人 冯纪开
成立日期 2015/12/25
注册资本 1,281.150861 万元人民币
实缴资本 1,081.150861 万元人民币
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
注册地址
业基地天贵大街 3 号院 7 号楼 4 层 401 室
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
主要办公地址
业基地天贵大街 3 号院 7 号楼 4 层 401 室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北京基开广昌科技有限公司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
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医学研究和试验
发展;细胞技术研发和应用;人体干细胞技术开
发和应用;会议及展览服务;市场调查(不含涉
主营业务 外调查);企业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
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
经营活动。)
所属行业 C276 生物药品制品制造
(二)投资标的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科目 2025 年 9 月 30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55,098,165.47 81,616,182.73
负债总额 17,494,475.31 21,923,319.85
所有者权益总额 37,603,690.16 59,692,862.88
资产负债率 31.75% 26.86%
科目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营业收入 743,608.02 3,018,868.00
净利润 -22,202,380.27 19,339,080.43
注:以上数据来源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等公开信息及基因启明提供的财务数据相关
资料。
(三)增资前后股权比例
单位:元
增资前 增资后
序
股东名称
号 占比
出资金额 出资金额 占比(%)
(%)
北京天贵启明企业管理有限
公司
珠海横琴启明创盟企业管理
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北京诺大光舟企业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
北京创归企业管理咨询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北京业达川行企业管理咨询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嘉兴人合明康股权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辽宁成大医疗服务管理有限
公司
合计 12,811,508.6102 100.00 14,306,184.6149 100.00
注:上表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为四舍五入所致,最终认缴出资额
及出资比例以签署协议及工商登记为准。
(四)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1)主体:
主体 1:深圳成大生物投资有限公司
主体 2:辽宁成大医疗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主体 3:北京基因启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主体 4:北京基开广昌科技有限公司
主体 5:北京天贵启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主体 6:珠海横琴启明创盟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主体 7:北京诺大光舟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主体 8:北京天华启明科技有限公司
主体 9:北京创归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主体 10:北京业达川行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主体 11:嘉兴人合明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主体 12:冯纪开
主体 13:闾民
(2)增资方案:
投资方本次增资价格为 93.6658 元/注册资本,即成大医疗拟以 1,000 万元,
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10.68 万元,增资完成后,成大医疗持有基因启明 0.7463%的
股权;深圳成大生物拟以 4,000 万元,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42.71 万元,增资完成
后,深圳成大生物持有基因启明 2.9851%的股权。
本次增资后,基因启明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认缴出资额(元) 出资比例(%)
合计 14,306,184.6149 100.0000%
注:上表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为四舍五入所致,最终认缴出资额
及出资比例以签署协议及工商登记为准。
(3)违约责任
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承诺或义务,均构成对本协议的违反。违反本协议的一方应赔
偿和承担非违约方因该违约而产生的或者遭受的所有损失、损害、费用(包括但
不限于因违约而支付或损失的利息、律师费、仲裁费、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
保费、评估费、专家咨询费、调查费、公告费等直接损失及间接损失)和责任。
的赔偿责任累计最高不得超过投资方的增资款。如公司方违约时,赔偿责任应当
由集团公司首先承担,当集团公司资金不足以承担的情况下,创始股东及基开广
昌仅以其届时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全部公司股权在其善意处置的情况下能够实际
变现的价值为限承担补充责任,且不得低于以下较高者:(i)经投资方认可的第
三方独立评估的该等股权对应的市场公允价值;(ii)公司的账面总资产乘以该公
司方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权比例。(为免歧义,创始股东及基开广昌依据本
协议履行赔偿责任时,可选择是否对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权进行变现。若创
始股东及/或基开广昌拟处置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权,则仍需遵守《股东
协议》关于股权锁定的约定)。尽管有上述约定,如果任何公司方及/或持股平
台对于违约存在故意、重大过失、欺诈、诚信问题,则不受限于上述财产限制的
约定。
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其他方有权在行使本协议项下任何其他权利和救济之
外,要求违约方实际履行该等义务。
(五)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定价情况
本次股权投资综合考虑基因启明所处行业特点、当前发展阶段、实际经营及
财务状况、未来发展潜力等因素,增资价格系由各方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
则充分沟通协商一致确定。深圳成大生物和成大医疗均以货币方式出资,并按照
出资额享有相应股权份额,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
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全资子公司共同对外投资事宜符合公司长远发展
战略,有助于拓宽公司投资和并购渠道,进一步整合利用各方优势资源,通过专
业化投资管理团队,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与资产运作能力。在基金完成设立前,
为先行完成对基因启明的初步投资,保障后续交易衔接,公司全资子公司先行参
与基因启明的投资,后续将通过参与基金受让基因启明的公司股权。同时,投资
基金将助力公司布局业务孵化、拓展上下游渠道资源,加强产业协同与资源整合,
从而进一步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与整体盈利能力,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
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是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做出
的投资决策,预计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
现有业务开展造成资金压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风险提示
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到宏观经济、国内政策、投资标的经营管理、交易方案、
投后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该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协会备案,本事项实施过程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不可抗力因素等多方面影响,预期收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需以基金成功设立、备案且募集资金到位为前提,若因前述任何环节导致置换无
法实施,本公司可能面临直接持有基因启明股权的长期投资安排。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投资的后续推进情况,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要求,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注
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