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价格在本次交易首次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内波动情况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接受新大正物
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委托,担任其通过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嘉信立恒设施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75.1521%股权(对应
的独立财务顾问。
本独立财务顾问对上市公司股价敏感重大信息公布前 20 个交易日的波动情
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上市公司本次交易提示性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价波动情况
上市公司因筹划本次交易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25
年 9 月 15 日开市起停牌,在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价格累计涨跌幅,以
及该期间大盘及行业指数波动情况的自查情况如下:
停牌前第21个交易日 停牌前1个交易日
项目 涨跌幅
(2025 年 8 月 15 日) (2025年9月12日)
上市公司股价(元/股) 11.03 13.08 18.59%
深证综指(399106.SZ) 2,300.77 2,462.49 7.03%
申万物业管理指数(851831.SL) 776.86 792.58 2.02%
剔除大盘因素影响后的涨跌幅 11.56%
剔除同行业板块影响后的涨跌幅 16.56%
注:以上数据均为当日收盘价或收盘点数。
在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公司股价在本次交易首次公告日
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 20%,不构成异常波动情况。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剔除上述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
上市公司股票价格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期间内的累计涨跌幅
未达到 20%,不存在异常波动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