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
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说明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嘉信立恒设施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嘉信立恒”或“标的公司”)75.1521%股权(对应 2,306.9737 万元注册资本),
并拟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
次交易”)。
为确保本次交易顺利进行,并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聘请如下中介机构
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
考财务报告审阅机构;
进行核查并出具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上述第三方机构的行为合法合规,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
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除上述聘请行为外,本次交易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
个人的行为。
特此说明。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