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090 证券简称:同辉信息 公告编号:2026-007
同辉佳视(北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并邀请推荐提名董事候选人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同辉佳视(北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议案》。因大股东戴福昊先生提出换届要求,同时公司两名独立董事辞职,公司
董事会拟启动董事会换届工作并按照《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尽快履行新一届董事会成员的提名、
资格审查和召集股东会进行选举等程序。
为保障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完成,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将第六届董事会的组成、董事候选
人的推荐提名、本次换届选举程序及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六届董事会的组成及任期
《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董事任
期 3 年,自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算。
二、董事候选人的推荐提名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提名
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现任董事会以及持有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3%以上(含 3%)的股东可以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单个推荐人推荐的非独立董事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非独立董事的人数。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提名
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现任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
行股份 1%以上(含 1%)的股东可以提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单个推荐人推荐的独立董事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独立董事的人数。《董事
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
三、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一)推荐人应在 2026 年 1 月 28 日 16:00 前,以本公告约定的方式向公
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交董事候选人名单及相关资料,晚于该时间提交或送达,均
属无效推荐提名材料。
(二)在上述推荐时间期满后,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将对被推荐的董事
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将符合资格的董事人选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确定董事候选人名单,并将董事候选人名单提交公
司股东会进行审议。股东会审议通过有关董事选举提案后方能生效。
四、董事任职资格
(一)董事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 3 年;
批评;
届满的;
纪律处分,期限尚未届满的;
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除具备上述的任职条件,独立董事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本章程所要求的独立性;
(2)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
(3)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法律、会计、或者经济等
工作经验;
(4)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5)最多在三家公司兼任独立董事,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
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6)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应具备较丰富的会计
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注册会计师职业资格;
(2)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或者博士学位;
(3)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
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1)在本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
(2)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本公司前十名股
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本
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4)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近亲属;
(5)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
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
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主要负责人;
(6)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
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任职的人员;
(7)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前 6 项所列情形之一的人员;
(8)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员。
前款第(1)项所称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前款第(1)项所称
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
子女的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等。
前款第(4)项至第(6)项中的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
不包括与公司受同一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控制且按照相关规定未与公司构成关联
关系的企业。
前款第(6)项中重大业务往来,是指根据《北交所股票上市规则》或公司
章程规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事项,或者北交所认定的其他事项;前款中任职,
是指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工作人员。
提名人在提名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时,应严格对照上述任职资格及禁
止性规定以及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监管规定的相关规定,认真审核被
提名人的任职资格条件,并对提名事宜负有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关于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说明
(一)推荐人推荐董事候选人,应向公司提供下列文件:
(二)推荐人应向公司提供下列文件:
(三)推荐人向公司推荐董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方为有效;
或文件扫描件送达指定地址或发送至 zqb@tonghuijiashi.com.cn;采取邮寄方
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到时间为准。采取电子邮件方式的,以
电子邮件到达指定邮箱日为送达日。
六、联系方式
同辉佳视(北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
同辉佳视(北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推荐表
推荐人姓名:
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类别:董事 □ 独立董事 □
推荐的董事候选人姓名:
推荐的董事候选人身份证号:
推荐的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是否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条件:是□ 否□
推荐的董事候选人联系方式:(包括电话、电子邮箱)
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简历:(包括学历、职称、详细工作履历(包括但不限于何
时、在何单位、担任何种职务、主要工作内容)等)
推荐人:(盖章/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注: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续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