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90 证券简称:华神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3
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神科技”)于 2026 年 1
月 23 日召开的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批准认购
对象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本次发行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方案,本次发行股
票数量不超过 142,857,142 股(含本数),总金额不超过 45,000.00 万元(含本数)。成都
远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泓生物”)为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将以现金方式
认购本次发行的全部股份。黄明良、欧阳萍夫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前,通过四
川星慧酒店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控制四川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111,431,
对象发行股票的全部股份数量,如果按照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发行,本次发行完成后,
黄明良、欧阳萍拥有表决权的股份将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30%。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远泓生物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
份,将触发要约收购义务。但同时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三)项
规定:“经上市公司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
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30%,投资者承诺 3 年内不转让本次
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 即在满足相关条件的情形下,
投资者可免于发出要约。
根据公司与远泓生物签署的《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成都远泓生物科技有
限公司关于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认购
协议》以及远泓生物、黄明良、欧阳萍夫妇出具的相关承诺,若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实
际控制人在上市公司拥有表决权的股份超过上市公司已发行股票的 30%,则本次发行对象
远泓生物在本次发行中取得的公司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进行转让,待公司
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批准后,远泓生物认购本次发行的行为将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相关条款规定,远泓生物可免于发出要约。
本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将对相关议案回避表
决。
特此公告。
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