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安股份: 关于重新审议向关联方申请借款额度暨申请增加额度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1-23 20: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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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0839    证券简称:国安股份    公告编号:2026-07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新审议向关联方申请借款额度
          暨申请增加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于 2023 年 8 月 11 日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向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中信国
 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申请借款额度的议案》
                        。公司
 向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集团”)及其子公
 司、中信国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国安实业”
                           )
 及其子公司申请不超过 10 亿元(含)借款额度,期限不超过
      ,借款利率为不超过签订借款合同日同期 LPR(含)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19,上述关联交
 易期限即将超过三年,需重新履行审议程序。
   此外,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公司拟对上述借款申请
 增加不超过 5 亿元(含)的借款额度,借款期限为该议案通
 过公司股东会审议之日起 3 年,利率等其他条款不变。
 股股东中信国安有限公司之母公司。中信集团、中信国安实
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 规定的情形,
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年 1 月 23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重新审议关联方借款额度暨申请增加额度的议案》,本
次参会的关联董事王萌、杨小航、刘灯、吴建军回避表决,
其他 3 名非关联董事同意上述议案。
  此事项尚须获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
害关系的关联股东中信国安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股东会相
关事项详见《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公
告编号:2026-08)。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有关部
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关东店北街 1 号 2 幢 17 层
  法定代表人:俞章法
  注册资本:541,438.6671 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企业总部管理;控股公司服务;
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销售代理;
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
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主要股东: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31.67%,为其控
股股东。
   历史沿革: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等七家公司实质合并
重整计划执行过程中,中信国安实业作为执行重整计划设立
的主体于 2023 年 2 月 9 日设立完成。
   关联关系:中信国安实业系公司控股股东中信国安有限
公司之母公司。中信国安实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6.3.3 规定的情形,为公司关联法人。
   经公司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公司未发现中信国安实业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10 号院 1 号楼中信大厦
   法定代表人:奚国华
   注册资本:20,531,147.6359 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投资管理境内外银行、证券、保险、信托、
资产管理、期货、租赁、基金、信用卡金融类企业及相关产
业、能源、交通基础设施、矿产、林木资源开发和原材料工
业、机械制造、房地产开发、信息基础设施、基础电信和增
值电信业务、环境保护、医药、生物工程和新材料、航空、
运输、仓储、酒店、旅游业、国际贸易和国内贸易、商业、
教育、出版、传媒、文化和体育、境内外工程设计、建设、
承包及分包、行业的投资业务;资产管理;资本运营;工程
招标、勘测、设计、施工、监理、承包及分包、咨询服务行
业;对外派遣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境外工程所需
的劳务人员;进出口业务;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
服务,不含信息搜索查询服务、信息社区服务、信息即时交
互服务和信息保护和加工处理服务)。
     历史沿革:中信集团成立于 1982 年 9 月 15 日,原名中
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2002 年进行体制改革,更名为中国中
信集团公司,成为国家授权投资机构。2011 年中国中信集团
公司整体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更名为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
司。
     关联关系:中信集团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中信集团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 规定的情形,为公
司关联法人。
     经公司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公司未发现中信集团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关联交易名称和类别:向关联方申请借款额度
  交易标的:
金及对应的利息部分。
应的利息部分。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以公开的市场利率为依据,借款利率为不超过签订借款
合同日同期 LPR(含)
           。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重新审议部分
担保事项,将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新增部分
担保事项,将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重新审议关联方借款额度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对前期已审议通过的议案重新履
行审议程序。为保障公司经营连续性及合规性要求,公司对
该事项进行重新审议,旨在强化流动性管理,为公司主营业
务稳健发展提供必要资金支持。本次申请新增借款额度是基
于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考虑,为公司经营提供资金支持。
  本次交易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完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七、已申请关联借款额度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6 日披露了《关于向关联方申请借
款额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49)
                   ,董事会同意向中国中
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中信国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
其子公司申请不超过 10 亿元(含)借款额度。此外,公司于
告》
 (公告编号:2024-13),董事会同意向中信国安实业集团
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申请不超过 8 亿元(含)借款额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借款余额为 17.2 亿元。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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