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002739 股票简称:万达电影 公告编号:2026-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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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6
年 1 月 23 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东里 1 号莱锦文化创意产业园 CN02 楼会议
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1 月 18 日以电话、
电子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曦女士主持,应出席董事 6 人,
实际出席董事 6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形
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
营的前提下,公司 2026 年度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
理财,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有效期限内
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请参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
于 2026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修订《委
托理财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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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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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