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73 股票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6)005 号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召开的第六
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 2024 年 9 月 9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以
下简称“《第八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第八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八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
员工持股计划”或“本持股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7 日、2024 年 9 月 10 日在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
《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股票已于近日全部出售完毕,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
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第八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回购专用账户已回购的股份合计 75.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5%。2024 年 10 月 16 日,
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浙
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75.00 万股已于 2024
年 10 月 15 日非交易过户至“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期员工持股计划”,占
公司总股本的 0.05%,受让回购股份价格为 8.95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10 月 17 日
披露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第八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非交易过户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74 号)。
股派 1.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本员工持股
计划因此获得现金红利 7.50 万元人民币(含税)。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因此获
得现金红利 15.00 万元人民币(含税)。
派 1.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本员工持股计
划因此获得现金红利 7.50 万元人民币(含税)。
下之日(即 2024 年 10 月 17 日)起算。本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权益分三期解锁,锁定期
分别为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解锁比例分别为 40%、30%、30%,均自公司公告股票过
户至本持股计划名下之日(即 2024 年 10 月 17 日)起计算。
占公司总股本的 0.02%。本员工持股计划剩余 45.00 万股股票将按照相关规定继续锁定。具
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10 月 15 日披露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日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第八期
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股票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67 号)。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批股票出售情况及后续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八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解锁股票合计 30.00 万股已全部出
售完毕,期间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
买卖股票的规定,未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公司后续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第八期员工
持股计划(草案)》规定完成相关财产清算、收益分配等工作。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