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12 证券简称:索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6-002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
公司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开展
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
成,其中 3 名独立董事、1 名职工代表董事。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
产生。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2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
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郎光辉先生、郎静女士、刘瑞先生、郎诗雨女
士、范本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张红女士、孙浩先
生、陈宁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附后)。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股
东会将采取累计投票制分别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公司
的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
效。公司董事候选人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与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
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二、其他说明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就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及条件等进
行了审核,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工作经历和职业素养等
方面均符合拟担任职务的任职要求,未发现候选人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上
述董事候选人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
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等要求。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
均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
仍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
应职责。
特此公告。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候选人简历:
郎光辉先生,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历任冶金部北京冶金设备研究院项目经理,中国康华稀土开
发公司部门经理,中钢集团稀土公司部门经理,1998 年创立天津市索通国际工
贸有限公司,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3 年创立本公司,现任中国有色金属
工业协会副会长,本公司董事长。
郎光辉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 72,473,022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4.55%,
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郎光辉先生的一致行动人王萍女士持有本公司
持股 128,526,034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25.80%。郎光辉先生与公司现任董事
郎诗雨女士,公司现任董事、总裁郎静女士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除上述情况
外,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
关联关系。郎光辉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任职的
条件,最近 36 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关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
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因
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其任职
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条件。
郎静女士,197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管理人员工
商管理硕士,审计师。曾任职山西泽州县审计事务所审计师,2003 年加入公司,
历任天津市索通国际工贸有限公司主管会计,公司财务经理、副总裁、财务总监。
现任本公司董事、总裁。
郎静女士持有本公司 348,5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7%。郎静女
士与公司实控人、现任董事长郎光辉先生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除上述情况外,
郎静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
存在关联关系。郎静女士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任职
的条件,最近 36 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关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或证券
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其任
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条件。
刘瑞先生,196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教授级高
级工程师。历任中国铝业河南分公司碳素厂工程师、技术科长。2004 年加入公
司,历任技术部经理、工程部总经理、山东生产中心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
副总裁。
刘瑞先生持有本公司 275,7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6%,与公司
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任职的条件,最近 36
刘瑞先生不存在《公司法》
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关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
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其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
规和规定要求的条件。
郎诗雨女士,199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美国哥
伦比亚大学,硕士研究生。曾任全国妇联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资助部项目主管。
郎诗雨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郎诗雨女士与公司现任董事长郎光辉先生,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王萍女士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除上述情况外,郎诗雨
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郎诗雨女士不存在《公司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任职的条件,最近 36 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券
法》
监督管理机关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
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
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其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条件。
范本勇先生,198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5 年毕业于
北京科技大学材料学专业,硕士研究生;2015 年获得北京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
商管理硕士学位。2005 年加入公司,历任天津朗通国际商贸有限公司部门经理、
德州朗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北京索通新动能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佛山市欣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内蒙古欣源石墨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北京安泰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裁。
范本勇先生持有本公司 223,2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4%,与公
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范本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任职的条件,最近
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因涉嫌犯罪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其任职资格符合法
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条件。
张红女士,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曾任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项目负责人,国泰国际(香
港)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高级投资经理,北京世界商讯信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达科信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戴姆勒大中华区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控
制经理、总会计师、税务部高级经理、商用车事业部财务总监。现任北京盛融信
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合伙人、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
公司独立董事。
张红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
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张红女士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中禁止任职的条件,最近 36 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关及
其他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且期
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调查,其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条件。
孙浩先生,196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教
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冶金工业部自动化研究院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冶金工业
规划研究院高级工程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务,已退休。现任中国有色金属建
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孙浩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
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孙浩先生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中禁止任职的条件,最近 36 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关及
其他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且期
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调查,其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条件。
陈宁先生,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新加坡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
副研究员。1987 年至今任教于北京科技大学,现任北京科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
程学院新能源材料研究室主要负责人,本公司独立董事。
陈宁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
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陈宁先生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中禁止任职的条件,最近 36 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关及
其他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且期
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调查,其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