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 券 代 码: 60 01 89 证 券简称: 泉阳 泉 公告 编号: 202 6-00 5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非独立董事提前辞任情况
是否继续在 是否存在
上市公司及 具体 未履行完
姓名 辞任职务 辞任时间 原定任期到期日 辞任原因
其控股子公 职务 毕的公开
司任职 承诺
董事、战
子公司
赵志华 略委员会 2026 年 01 月 23 日 2028 年 09 月 23 日 个人原因 是 是
总经理
委员
二、辞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赵志华先生的辞任未导致公司董
事会及专业委员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对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和公
司经营产生影响,其辞任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赵志华先生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公司发挥了积极作
用,公司董事会及公司对其在担任董事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后续补选工作安排
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在赵志华先生离任后的 60 日内完成董事及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补选工作,
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