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90 证券简称:山东墨龙 公告编号:2026-001
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现场会议:2026 年 1 月 23 日(星期五)14:00
网络投票: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1 月 23 日
(http://wltp.cninfo.com.cn)的时间为 2026 年 1 月 23 日 9:15—15:00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
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于会议上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797,848,400 股,实
际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 1,230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41,189,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23%。其中,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股东(代理人)1,228 人,代表
有表决权股份 5,517,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9%。
份数为 235,672,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54%。
数为 5,517,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9%。
其中:
(1)境内上市内资股(A 股)股东出席情况:
A 股股东(代理人)1,229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41,134,200 股,占公司
A 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51%。
(2)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股东出席情况:
H 股股东(代理人)1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55,200 股,占公司 H 股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
公司全体董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下述 1 项普通
决议案(该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详细
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本议案同意 240,596,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40%;反对 409,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98%;弃权 183,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62%。本议案审议通过。
A 股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40,546,800 股,占出席会议 A 股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64%;反对 403,600 股,占出席会议 A 股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74%;弃权 183,800 股,占出席
会议 A 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62%。
H 股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9,200 股,占出席会议 H 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
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13%;反对 6,000 股,占出席会议 H 股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87%;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929,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35%;反对 403,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7.32%;弃权 18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3%。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
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