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03 股票简称:立昂技术 编号:2026-002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 10 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11 月 10 日召开 2025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所”)担任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5 日、2025
年 11 月 10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立信所出具的《关于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的告知函》,现将相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签字会计师变更情况
立信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委派董舒女士(项
目合伙人)、严盛辉女士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由于立信所内
部工作调整,现委派严盛辉女士和刘宇女士作为公司 2025 年审计项目签字会计师,
其中严盛辉女士担任项目合伙人。本次变更后,为公司提供 2025 年审计服务的签
字注册会计师为严盛辉女士(项目合伙人)、刘宇女士,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杜
志强先生。
二、本次变更签字会计师信息
(一)基本信息
刘宇女士,2017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自 2014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工作,先后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服务,2014 年开始在立信所执业,具备专业胜任能
力。
近三年从业情况: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二)诚信记录
刘宇女士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
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
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独立性情况
刘宇女士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情形。
三、其他说明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 2025 年度财
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