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德化工: 关于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1-23 17: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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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60      证券简称:同德化工          公告编号:2026-009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同
德化工”)及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 165,322.39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的 82.80%,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和 2025 年 5 月 19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和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
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合计不超过 30 亿元
的担保额度(最终以实际担保额度为准)。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之间
互相担保、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具体金额在上述 30 亿元担保额度范围内根
据实际情况分配,以上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以及对被担
保方已提供但尚未到期的担保余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披露
的《关于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等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同德科创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德科创”)、
山西同德爆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同德爆破”)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忻州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分别签署《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C260119GR5425218、C260120GR5425391),约定由同德科创与同德爆破为公司与
交通银行签署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所形成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
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为人民币 4,995 万元。
  同德爆破和同德科创的上述担保为前次担保业务的续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5 年 10 月 18 日披露的《关于担保事项的进展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109)。
原担保合同债权本金为人民币 5,000 万元,本次续签的担保合同债权本金为人民
币 4,995 万元。本次担保主体同德爆破和同德科创是对同一融资事项分别提供担
保,担保金额不重复计算。
  本次担保前,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165,327.39 万元;本
次担保后,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165,322.39 万元;截至本公
告披露日,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可用担保额度为 134,677.61 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000112220278L
  注册地址:山西省忻州市河曲县西口镇焦尾城大茂口
  法定代表人:张富铨
  注册资本人民币 40,177.4248 万元
  成立日期:2001 年 6 月 10 日
  经营范围:许可事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可销售本企业生产的民用爆炸物
品);饲料添加剂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事项:专用化
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
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饲料添加剂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
研究和试验发展;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分支机构经营】;工程管理服务【分支机
构经营】;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生态环
境材料制造;生态环境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同德化工总资产 470,235.66 万元,
负债总额 270,559.26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199,806.25 万元,净资产 199,676.40
万元,2024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54,454.27 万元,利润总额-10,168.50 万元,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198.69 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同德化工总资产 456,717.55 万元,负债总额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93.70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经查询,同德化工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日在《证券时
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被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告》(公告编号:2005-129)。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忻州分行
   保证人:同德科创材料有限公司
   保证人:山西同德爆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被担保的债务人为: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本合同提供的担保适用以下第项约定:最高额保证。担保的主合同编
号:Z2603LN15644767,名称: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保证人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币
种):人民币(大写金额):肆仟玖佰玖拾伍万元整。
   保证的范围为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
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
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
/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
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
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
项之日)后三年止。
  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该笔主债务的保证期间
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
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
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债权人宣布任一笔主债务提前到期的,该笔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以其宣
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准。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30 亿元,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余额为 165,322.39 万元(不同担保主体对同一融
资事项分别提供担保的,担保金额不重复计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 82.80%,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为 32,907.04 万元、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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