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盛能源: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1-23 17: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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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5580            证券简称:恒盛能源        公告编号:2026-003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3 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公司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金海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简
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
董事长余国旭先生将不再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金海先生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
个人品德,并已取得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金海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70-7258066
   传真:0570-7258680
   电子邮箱:hsny@hs-energy.com.cn
   联系地址: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永泰路 6 号浙江桦茂科技有限公司三楼
   特此公告。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金海先生个人简历
  金海先生,198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经
济师。曾任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兼证券部经理、天舜
(杭州)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助理,现任职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公司章程》所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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