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江瀚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主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
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江瀚新材首次公开发行部分
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江瀚新材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 年 11 月 4 日出具的《关于核准
(证监许可〔2022〕2724
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66,666,667 股,每股面
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5.59 元。公司股票于 2023 年 1 月 31 日起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首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266,666,667 股,其
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 200,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5%。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限售期间为自公司
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涉及股东数量为 9 名。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
的股份数量为 121,639,418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32.58%,将于 2026 年 2 月 2
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分别于 2023 年 4 月 22 日和
过。2023 年 5 月,公司完成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 0.4
股,转增 106,666,667 股,分配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266,666,667 股变更为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等文件,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关于其持有的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承诺如下: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甘书官、甘俊、贺有华、陈圣云、简
永强、侯贤凤、李云强、汤艳、阮少阳承诺:
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
部分股份。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仍遵
守上述约定。
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并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价,或者发行人上市之日起 6 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期间如有派发股
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该价格相应调整),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
的锁定期限将在原有锁定期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就延长锁定期事宜本人将配
合发行人及时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证券限售手续,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内发生派
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作除权除息处理。
述承诺函。
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限售股上市流通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
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 121,639,418 股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6 年 2 月 2 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持有限售股数量 持有限售股占公 本次上市流通数 剩余限售股数量
序号 股东名称
(股) 司总股本比例 量(股) (股)
合计 121,639,418 32.5820% 121,639,418 0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限售期(月)
合计 - 121,639,418 36
五、本次解除限售后上市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前后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解除限售前 本次解除限售后
项目 变动数(股)
数量(股) 占比 数量(股) 占比
非限售流通
股
限售流通股 121,639,418 32.58% -121,639,418 - -
总股本 373,333,334 100.00% - 373,333,334 100.00%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份持有人严格遵守了
其在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所做出的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及
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 宁 张铁柱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