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强一半导体(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人”)为强一半导
体(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一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科创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
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强一股份及强一半导体(南通)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强一”)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及
已支付发行费用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强一半导体(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609 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
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3,238.9882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85.09 元,募集资金总额 275,605.51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5 年 12 月 25 日出具的《强一半导体(苏
州)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 ZA15283 号)审验确认。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
司及南通强一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强一半导体(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建设主体
合计 150,000.00 150,000.00 -
注: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强一半导体(苏州)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及调整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
。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先行以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
目。截至 2025 年 12 月 25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
金额及拟置换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拟置换金额
合计 23,762.01 23,762.01
四、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先行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本次发行费用为 22,959.33
万元(不含增值税)。截至 2025 年 12 月 25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金
额及拟置换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拟置换金额
合计 564.59 564.59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
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强一半导体(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
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 ZA10052 号)。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南通强一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自筹资金 23,762.01 万元和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 564.59 万元(不含增值税)。公司本
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该
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保荐人意见
保荐人认为:公司及南通强一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且置换时间距募集
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
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及南通强一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
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强一半导体(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核查意见》)
保荐代表人:
郭家兴 张宇辰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