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武汉宏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武汉宏海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海科技”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有关规定,对宏海科技变更募集
资金用途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和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发行方式为采用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和网上向开通北交所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
者定价发行相结合,发行价格为 5.57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11,400,000.00 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92,908,607.65 元,到账时间为 2025 年 1 月 21 日。公司因
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取得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15,369,073.75 元,到账时间为 2025
年 3 月 10 日。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上述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项目 金额(元)
(1)首次募集资金到账金额 102,488,000.00
(2)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新增募集资金到账金额 15,373,200.00
(3)利息收入 92,188.53
(1)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 6,196,726.15
(2)置换募投项目自有资金投入 9,794,538.95
(3)支付发行费用 3,207,547.17
(4)支付募投项目投入 35,377,131.80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存续情况及募集资金
存放情况如下:
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金额(元)
武汉宏海科技股 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
份有限公司 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武汉宏海科技股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
份有限公司 汉分行循礼门支行
武汉宏海科技股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
份有限公司 汉王家湾支行
二、募集资金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具体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概况
单位:元
利息收入
序 原募投项目 原投资金 已投入金 变更后募投项目 变更后拟投资
扣除手续
号 名称 额 额 名称 金额
费后净额
热交换器及
武汉宏海新一代
数控钣金智 82,371,993 25,523,65 276,134.3
能制造基地 .14 0.52 9
产基地项目
建设项目
注:1、最终变更后拟投资金额以包含尚未到账存款利息的金额为准;2、变更后拟投
资金额 51,811,784.91 元与汉口银行 股份有限公 司武汉经济 技术开发区 支行账户余 额
公司本次拟终止原募投项目“热交换器及数控钣金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并将其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用于新募投项目“武汉宏海新一代智能制造创
新生产基地项目”。
(二)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原因
热交换器及数控钣金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原计划通过购置设备、改造租
赁厂房,提升热交换器及数控钣金的生产能力,项目实施地点为武汉经济技术
开发区民营科技工业园八区租赁厂房。截至目前,购置 4 套热交换器生产线并
投入使用,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基于行业环境及公司布局变化,项目终止具备
合理性:
租赁厂房存在运营风险:租赁房产所属土地为集体资产,未取得房屋权属
证明及租赁备案,长期运营稳定性不足,未来可能面临租赁纠纷、搬迁等风险,
影响项目持续推进。
行业供需双向承压:空调行业处于政策退坡与存量竞争叠加的深度调整期,
终端消费需求疲软,核心客户订单投放节奏放缓,行业内销排产规模下滑,新
增产能需求不足。
公司产能布局优化:境外泰国子公司 6 条热交换器生产线已落地,境内原
求,无需新增设备投入。
(三)变更后的募集资金用途的具体情况
公司现有生产场地建设时间较早,场地空间有限,空调热交换器及数控钣
金等业务目前均靠租赁场地来开展,现有生产场所已不具备满足公司增产的空
间条件。公司面临着生产条件与公司业务需求不匹配的问题,现有生产场地及
设备不足等问题已成为阻碍公司业务规模持续扩大的重要因素,不利于公司尽
快扩大在空调热交换器及数控钣金领域的产能布局。因此,公司拟在武汉经济
技术开发区全力五路 69MD 地块建设“武汉宏海新一代智能制造创新生产基地
项目”作为新增募投项目,项目概况如下:
额 51,811,784.91 元人民币
(四)变更后的募集资金用途可行性分析
公司经过十数年的发展,目前已成为美的、海尔、冠捷科技等知名企业的
配套供应商,业务规模得到了迅速扩张。受益于公司多年来积累的良好客户关
系,公司空调热交换器业务自开展以来发展迅速,而受制于有限的生产设备,
公司目前所具备的生产能力,已难以满足旺盛的客户需求。此外,公司现有生
产场地建设时间较早,场地空间有限,空调热交换器及数控钣金等业务目前均
靠租赁场地来开展,现有生产场所已不具备满足公司增产的空间条件。公司面
临着生产条件与公司业务需求不匹配的问题,现有生产场地及设备不足等问题
已成为阻碍公司业务规模持续扩大的重要因素,不利于公司尽快扩大在空调热
交换器及数控钣金领域的产能布局。因此,公司亟需通过扩充生产场地,引进
先进的生产加工设备,以提升公司生产能力和生产效率,保障公司产品质量,
满足客户订单需求,促进公司业务实现快速发展。
租赁厂房所属土地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沌阳街道石岭村集体所有,由武
汉沌兴投资有限公司受托经营,但出租房产暂未取得房屋权属证明,且未办理
租赁备案。尽管相关部门出具合规证明,但权属证书办理进度存在不确定性,
未来可能引发租赁纠纷。同时,若租赁无法正常实施需搬迁,公司将面临重新
选址、经营成本增加、搬迁损失、项目进度延后等问题,直接影响募投项目按
计划落地。随着募投项目推进,生产投入持续增加,租赁场地的潜在风险对项
目的影响程度不断放大。
通过原租赁模式与新项目折旧模式的整体与单位面积成本对比,可清晰验
证新项目的成本优势,具体测算如下:
(1)原租赁厂房模式成本
原租赁模式租赁厂房面积 17,947.44 平方米,按租赁合同价格 276 元/平方
米/年测算,年租金成本为 495.35 万元。
(2)新建厂房模式成本
项目建成后,场地成本按资产使用寿命摊销测算,具体参数与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建筑面积 使用寿 预计净残 年折旧 资产总 年摊销金
资产类别
(平方米) 命(年) 值率 率 额 额
土地使用权 45,819.54 50 0 2.00% 3,092.76 60.71
建筑物--厂房 39,379.00 30 5.00% 3.17% 7,889.87 228.81
建筑物--办公 6,918.67 30 5.00% 3.17% 1,917.1 60.71
建筑物--研发 3,896.74 30 5.00% 3.17% 1,072.5 33.96
合计 50,194.41 384.19
项目建成后,包含办公楼与研发中心的年摊销成本为 384.19 万元,单位面
积年固定成本为 76.54 元/平方米/年。
综上,新建厂房模式与原租赁厂房模式相比存在成本优势,厂房面积扩容
带来的产能提升、新增办公楼与研发中心、场地使用稳定性保障等隐性收益,
新项目的综合成本效益显著更优,更适配长期生产规划。
当前制造业正加速向精细化、规模化、稳定化转型,生产场地的可控性与
适配性已成为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原租赁厂房建设年代较早,基础设施已
固化,若适配新技术设备需大规模拆改,面临改造难度大、成本高、生产中断
等问题,难以支撑长期技术升级。新建生产基地在规划之初即深度结合行业技
术发展趋势,预留了充足的改造空间,未来无需大规模拆改即可快速接入新设
备、升级生产线,帮助公司在技术竞争中占据主动。
新生产基地规划厂房面积 39,379.00 平方米,远超原租赁厂房面积,同时新
生产基地单独规划了研发办公面积。完工后可完全满足现有募投项目实施,同
时可显著提升生产、仓储周转和研发效率。
结合项目建设进度与原租赁安排,新旧场地衔接已做好充分保障:原租赁
合同租赁期限为 2022 年 11 月 16 日至 2025 年 11 月 15 日,租期截止日已到。
针对新建基地局部收尾期间的临时需求,公司已与出租方沟通“租期截止后短
期续租”事宜,达成初步共识,后续可通过短期补充协议保障运营连续性,避
免场地衔接断档,不会对募投项目整体推进或公司日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五)新募投项目已经取得或者尚待有关部门审批的说明
公司已取得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2411-420113-04-01-438736)、
不动产权证书(0051258 号)、环评批复(武环经开审[2025]49 号)。
三、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具体情况
公司本次变更募投实施方式是公司经过综合审视、论证项目实际情况、公
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公司经营现状而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公司募投项目的
合理开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强企业经营的流动性,从而提高
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整体竞争力。
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不影响募投项目前期已经建设完成部分的投入
使用,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二)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变更不存在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购买资产情况,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是公司根据行业发展趋势的客观变化、
自身经营发展需要而做出的变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前期
募投项目建设的合理性。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事项,已经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公司 2026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已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本次
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是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
险,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不涉及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形,亦不存在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购买资产情况,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宏海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史翌 王润达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