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26-01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
(1)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
(2)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
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月2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蓥华南路一
段 10 号,四川美丰总部三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董事会
(五)主持人:王勇先生
(六)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
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7 日发布了《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5-67)
。
(七)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
表共 359 人,代表股份 118,131,72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1.5244%。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2 人,代
表股份 98,378,91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9253%。
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357 人,
代表股份 19,752,81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991%。
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出席
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358
人 , 代 表 股 份 46,078,176 股 , 占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26,325,3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967%。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
股东 357 人,代表股份 19,752,81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3.5991%。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提案的表决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提交本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共 2 项,表决情况如下:
本议案属于需逐项审议表决的议案,相关关联股东回避了对
关联审议事项的表决。表决情况:
其他组织之间的关联交易》子议案
在审议本子议案时,关联股东-成都华川石油天然气勘探开
发有限公司所持有的 72,053,552 股回避了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表决结果 通过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7,700 股。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
资者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70.7487% 28.1878% 1.0634%
总数的比例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7,700 股。
交易》子议案
在审议本子议案时,关联股东-四川美丰(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所持有的 26,325,360 股回避了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表决结果 通过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
资者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33.2878% 65.0927% 1.6195%
总数的比例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总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表决结果 通过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2,200 股。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 70.8790% 27.9346% 1.1865%
资者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比例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2,200 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中需逐项表决的 3 个子议案,均经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结果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通过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88.6986% 5.2878% 6.0136%
数的比例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2,200 股。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投资者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比例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2,200 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杨波、陈艺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
公司召开的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召集、召开程序、
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项,符合《公司
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
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