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突发事件危机处理应急制度
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突发事件危机处理应急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突发事件
应急管理体系和危机处理机制,提高预防、预警、应急处置和恢复能力,最大限
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保障资
产安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司声誉和市场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自律规则,以及《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影
响、严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秩序、资产安全、股价稳定、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
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紧急事件。
第三条 公司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遵循“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
则,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法规范、科学处置。
第二章 突发事件分类与分级
第四条 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发生过程、机理及对公司影响的不同,主要
分为以下类别:
(一)治理与合规类:包括但不限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现重大风险;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及重大违法违规;公司治理机制失灵或决策管理层对
公司失去控制;公司资产被非法转移、侵占;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
处罚等。
(二)经营与财务类: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严重恶化、面临重
大亏损或退市风险;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产品质量事故、环境事故;主要客
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突发事件危机处理应急制度
户或供应商发生重大变化;核心技术与商业秘密泄露等。
(三)市场与信息类: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市场出现关于公司
的重大谣言或不实报道;公司信息披露出现重大错误或遗漏;发生大规模投资者
投诉或群体性事件;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等。
(四)社会环境与自然灾害类:包括但不限于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
事件波及公司;发生地震、洪水、台风等重大自然灾害,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
国际重大事件或国家重大政策调整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等。
第三章 应急组织体系与职责
第五条 公司设立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
作为公司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最高决策和指挥机构。
应急领导小组由董事长担任组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担任副组长,成员包
括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法律、财务、生产、销售、公共关系、信息技术等相关职
能部门负责人。
第六条 应急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一)审定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专项预案;
(二)决定启动、调整和终止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级别;
(三)领导、组织和协调公司层面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四)研究决策应急处置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对外
沟通、资源调配、法律应对等;
(五)决定是否聘请外部专业机构(如公关、法律、审计等)协助处理;
(六)负责与政府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媒体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的沟通协
调;
(七)督导突发事件事后处理、恢复重建、总结评估与责任追究。
第七条 根据突发事件类型和处置需要,应急领导小组可临时设立若干专项
工作组,如现场处置组、信息发布与媒体沟通组、投资者关系组、法律事务组、
后勤保障组等,具体负责相关领域的应急处置工作。
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突发事件危机处理应急制度
第四章 预防、预警与报告
第八条 公司各部门、各控股子公司应树立风险意识,建立健全日常风险排
查与监测机制,定期对本业务领域的潜在风险进行评估,消除隐患。
第九条 公司建立突发事件预警信息报告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可能引
发突发事件的情况,都应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报告。报告内容应包
括:事件来源、可能性质、影响预估、紧急程度、已采取的措施等。
第十条 相关人员接到预警信息后,应立即进行分析研判,初步判断事件级
别和影响,并按规定程序上报应急领导小组。应急领导小组应根据情况决定是否
启动预警响应或直接启动应急响应。
第十一条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迟报、谎报、瞒报、漏报突发事件预警信息。
第五章 应急处置
第十二条 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或部门应立即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
态发展,抢救人员与财产,保护现场与证据。
第十三条 应急领导小组应根据事件性质和级别,迅速决定启动相应级别的
应急响应。
第十四条 启动应急响应后,应急领导小组应迅速召集会议,分析研判形势,
制定总体处置方案,指挥协调各方力量开展处置工作。各专项工作组按照职责分
工,迅速落实各项处置措施。
第十五条 应急处置的通用原则与要点包括:
(一)生命至上:优先保障人员生命安全。
(二)控制事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升级。
(三)信息透明: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及时、准确、统一地
对外发布信息,做好与投资者、媒体、监管机构的沟通,掌握舆论主动权。
(四)保护资产:采取措施保障公司财产安全,防止资产流失。
(五)依法合规:处置措施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
(六)寻求支持:根据需要,及时向政府部门、监管机构、行业协会等寻求
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突发事件危机处理应急制度
指导与支持。
第十六条 应急处置过程中,应急领导小组应持续跟踪事件进展和处置效果,
动态调整处置策略。
第六章 信息披露与沟通
第十七条 突发事件涉及的信息披露,应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董事会秘书是公司对外信息发
布的主要协调人。
第十八条 应急领导小组应指定专人(通常为信息发布与媒体沟通组)负责
统一口径、草拟新闻稿、组织新闻发布会或通过法定渠道发布公告,确保信息发
布的权威性、一致性和及时性。
第十九条 公司应保持与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的密切沟通,按照要求
及时报告突发事件情况及处置进展。
第七章 后期处置
第二十条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应急领导小组应宣布应急响应终
止,并组织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第二十一条 应急领导小组应组织对突发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
处置过程及效果进行全面调查与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形成书面报告。
第二十二条 根据调查评估结果,公司应对在应急处置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
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存在失职、渎职、迟报、瞒报等行为的,依法依规追究责
任。审计委员会可对责任追究过程进行监督。
第二十三条 公司应根据突发事件暴露出的问题和评估总结,及时修订完善
相关应急预案和管理制度,加强风险防范。
第八章 保障措施
第二十四条 队伍保障:公司应建立应急管理队伍,并加强应急知识培训与
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突发事件危机处理应急制度
第二十五条 通信保障:确保应急期间通信联络畅通,建立应急联系通讯录
并及时更新。
第二十六条 物资与资金保障:公司应保障应急处置所需物资、装备和专项
资金的储备与调配。
第二十七条 技术保障:保障信息系统安全,确保应急指挥和信息传递的技
术支持。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自
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监管
规定不一致的,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为准。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施行,修改时亦同。
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