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21 证券简称:阳谷华泰 公告编号:2026-008
债券代码:123211 债券简称:阳谷转债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自查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上市公司”或“阳谷
华泰”)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波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波
米科技”或“标的公司”)99.64%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或“本次重组”)。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决定终止本次交易,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
回本次交易申请文件。2026 年 1 月 13 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终止
对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申请审核的决定》(深证上审〔2026〕10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对公
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
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
类第 1 号》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上市
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期间
本次交易的自查期间为披露本次交易报告书之日起至披露终止本次重组事
项之日止,即 2025 年 4 月 29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
或“核查期间”)。
二、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包括:
(一)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原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三) 标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 交易对方及其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交易对方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及
其主要人员;
(五) 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及经办人员;
(六) 其他知悉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
(七) 前述(一)至(六)项所述自然人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
成年子女。
三、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自查范围内相关主体出具的《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
自查报告》(以下简称“《自查报告》”)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
细清单》,自查期间,自查范围内的相关机构和人员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具
体如下:
(一) 相关自然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自查期间,相关自然人买卖阳谷华泰股票的情况如下:
截至 2025
累计买 累计卖
年 12 月 31
姓名 身份 交易日期/期间 入股数 出股数
日结余股
(股) (股)
数(股)
波 米 科 技 副总 经 理 2025 年 11 月 21 日至
王文果 4,400 4,400 0
王冰之父亲 2025 年 11 月 24 日
交 易 对 方 聊城 惠 鲁
睿 高 股 权 投资 合 伙
企业(有限合伙)与
刘娜 2025 年 11 月 6 日 0 14,000 0
聊 城 睿 高 致远 股 权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投资决策委员
截至 2025
累计买 累计卖
年 12 月 31
姓名 身份 交易日期/期间 入股数 出股数
日结余股
(股) (股)
数(股)
会 委 员 高 清涛 之 配
偶
交 易 对 方 聊城 睿 高
致 远 股 权 投资 合 伙
焦培培 企业(有限合伙)投 62,700 62,700 0
年 8 月 28 日
资 决 策 委 员会 委 员
许东辉之配偶
交 易 对 方 聊城 睿 高
致 远 股 权 投资 合 伙
企业(有限合伙)投
焦敬红 2025 年 12 月 5 日 0 69,600 0
资 决 策 委 员会 委 员
许 东 辉 之 配偶 的 母
亲
针对上述行为,相关自然人均已出具《自查报告》及《关于买卖山东阳谷华
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情况的声明与承诺》
(以下简称“《承诺》”),相关主要
内容如下:
王文果为标的公司副总经理王冰之父亲,王冰就其前述买卖股票行为承诺如
下:
(1)本人父亲王文果未参与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本人未向其透露上市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信息。本人父亲王文果于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
行为系其依据对证券市场、行业的判断和对上市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而为,纯属
个人投资行为,与本次重组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
易的情形。
(2)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
规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
(3)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存在泄露、利用有关内幕信息交易阳谷华泰股
票或者建议任何其他第三方买卖阳谷华泰股票的情形。
(4)如本人父亲王文果在自查期间买卖阳谷华泰股票的行为被相关部门认
定为利用本次交易相关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其由此所得的全部收益(如有)归
阳谷华泰所有,且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
刘娜为交易对方聊城惠鲁睿高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聊城睿高致
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高清涛之配偶,高清涛就
其前述买卖股票行为承诺如下:
(1)本人配偶刘娜未参与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本人未向其透露上市公
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信息。本人配偶刘娜于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系其依据对证券市场、行业的判断和对上市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而为,纯属个人
投资行为,与本次重组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
情形。
(2)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
规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
(3)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存在泄露、利用有关内幕信息交易阳谷华泰股
票或者建议任何其他第三方买卖阳谷华泰股票的情形。
(4)如本人配偶刘娜在自查期间买卖阳谷华泰股票的行为被相关部门认定
为利用本次交易相关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其由此所得的全部收益(如有)归阳
谷华泰所有,且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
焦培培和焦敬红为交易对方聊城睿高致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
资决策委员会委员许东辉之配偶与配偶的母亲,许东辉就其前述买卖股票行为承
诺如下:
(1)本人配偶焦培培和配偶的母亲焦敬红未参与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本人未向其透露上市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信息。本人配偶焦培培和配偶的母
亲焦敬红于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系其依据对证券市场、行业的判断
和对上市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而为,纯属个人投资行为,与本次重组不存在关联
关系,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2)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
规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
(3)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存在泄露、利用有关内幕信息交易阳谷华泰股
票或者建议任何其他第三方买卖阳谷华泰股票的情形。
(4)如本人配偶焦培培和配偶的母亲焦敬红在自查期间买卖阳谷华泰股票
的行为被相关部门认定为利用本次交易相关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其由此所得的
全部收益(如有)归阳谷华泰所有,且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
(二) 相关机构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自查期间,相关机构买卖阳谷华泰股票的情况如下:
截至 2025
累计买入股 累计卖出股
机构名称 交易日期/期间 年 12 月 31 日结
数(股) 数(股)
余股数(股)
山东阳谷华泰化 2025 年 5 月 30 日至
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10 月 10 日
自查期间,上市公司存在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买卖阳谷华泰股票的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回购股份方案的
议案》。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1 日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回购股份进展暨实施
完成的公告》。公司已于 2025 年 10 月 16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回购股份的注销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8 日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上述在自查期间回购股票的行为系上市公司依据相关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并
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该等股票
买卖行为与本次交易无任何关联,上市公司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买卖
阳谷华泰股票的情形。
四、自查结论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
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自查范围内相关内幕信息知
情人出具的《自查报告》、存在买卖情形的相关机构和人员出具的《承诺》等文
件,在上述主体出具的文件真实、准确、完整的前提下,上述主体在自查期间买
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不属于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进行的内幕交易行为;除
上述情况外,纳入本次交易自查范围内的其他自查主体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上
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提供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
份变更明细清单》、核查范围内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出具的《自查报告》、存在买
卖情形的相关机构和人员出具的《承诺》等文件,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中泰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在上述主体出具的文件真实、准确、完整的前提下,上述
主体在核查期间买卖阳谷华泰股票的行为不属于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进行
的内幕交易行为;除上述情况外,纳入本次交易核查范围内的其他内幕信息知情
人在核查期间不存在买卖阳谷华泰股票的情况。
六、法律顾问核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提供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
份变更明细清单》、核查范围内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出具的《自查报告》、存在买
卖情形的相关机构和人员出具的声明与承诺等文件,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律师认
为,在前述主体出具的自查报告、声明及承诺真实、准确、完整的前提下,该等
主体在核查期间买卖阳谷华泰股票的行为不属于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进行
的内幕交易行为。除上述情形外,纳入本次交易核查范围的其他自查主体在核查
期间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特此公告。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