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26-007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发展国润水
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润水务”)拟为其全资子公司兴文国润供水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兴文供水”)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光华支行固定资产借款提
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2,654.1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属于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
提供担保的情形。本次担保已于2025年12月19日履行子公司国润水务的内部决策程序,
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本次担保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于2025年12月20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其子
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7)。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国润水务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光华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
合同》,为兴文供水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光华支行签署的《固定资产借
款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国润水务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光华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的主要内容如下:
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
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
(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一主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主合同项下存在分期履行债务的,该主合同的保
证期间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121,336.11 万元,占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20.5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
五、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