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祺电气: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1-21 20: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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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1387     证券简称:雪祺电气              公告编号:2026-003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持股 5%以上股东安徽志道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特别提示:
   持有公司股份 28,619,95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5.64%)的大股东安徽
志道投资有限公司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
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5,490,912 股,即
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
东安徽志道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志道投资”)关于减持股份的函告,现将
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志道投资         28,619,950            15.64%
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志道投资累计质押公司股票数量为 22,82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12.47%。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志道投资
      减持的原因                     自身资金需求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含前述股份在
       股份来源
                公司发行上市后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减持数量                  不超过 5,490,912 股
    减持方式                  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
             不超过总股本的 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自本次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
    减持期间
               月内(即 2026 年 2 月 12 日-2026 年 5 月 11 日)
    价格区间                 按照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志道投资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关于股份变动的承诺一致,具
体情况如下:
  (1)自发行人本次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
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经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
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前述锁定期届满后,本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的相关规则,根据发行人的行业状况、经营情况、
市场估值等因素确定减持数量,并根据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
让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股票。(3)本公司拟长期持有发行人股份。
本公司拟减持股份时,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4)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的规定擅
自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本公司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份所得收益(以下简称“违
规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如未将违规所得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扣留应付
本公司现金分红中与本公司应上交发行人的违规所得金额相等的部分。上述承
诺为本公司真实意思表示,本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
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志道投资已严格遵守其所做出的上述承诺,未出现违
反承诺的情形,志道投资本次减持亦将严格遵守其所做出的承诺,且其不存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规定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亦存在减持时间、数
量、减持价格及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
制权发生变更。
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要求进行股份
减持并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志道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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