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欣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将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
欣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灵电气”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及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等有关规定,对欣灵电气将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
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欣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2〕1884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
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561.19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
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5.88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66,283.60 万元,扣除与发
行有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6,850.74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2 年 11 月 1 日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
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 ZF11295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欣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截至
拟投入募集资 2025.12.31 已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金 投入募集资
金金额
工业自动化控制电气元件智能制造工厂建
设项目
电磁继电器、微动开关生产线建设项目 6,497.00 6,497.00 4,062.80
智能型配电电器生产线建设项目 5,733.00 5,733.00 2,656.46
合计 41,326.00 39,233.00 27,502.72
注 1:上表数据未经审计;
注 2:上述表格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造成。
三、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节余情况
(一)本次结项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目前,
“工业自动化控制电气元件智能制造工厂建设项目”、
“电磁继电器、
微动开关生产线建设项目”、“智能型配电电器生产线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募投项目已结项。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资
金节余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利息及现
尚需支 尚未投入
拟投入募 实际投资 金管理收 节余资金
付的款 的铺底流
项目名称 集资金 额 入扣除手 (6=1-2-3
项 动资金
(1) (2) 续费净额 -4+5)
(3) (4)
(5)
工业自动化控制电气元件
智能制造工厂建设项目
电磁继电器、微动开关生产
线建设项目
智能型配电电器生产线建
设项目
合计 39,233.00 27,502.72 636.28 6,757.00 1,602.31 5,939.32
注 1:上述表格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造成;
注 2:以上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为公司初步测算结果,最终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为准;
注 3:尚需支付的款项主要为已签订合同但尚未支付的合同款。后续将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支付,最终金额以项目实际支付为准;
注 4:节余募集资金金额未包含尚未到期的银行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最终转
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的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二)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依照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规范使用资金。
公司根据项目规划结合实际情况,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质量的前提下,本着
合理、有效、谨慎的原则使用募集资金,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
督和管理,合理降低了成本,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和募
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
益以及存放期间产生利息收入。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本次募投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已对前述募投项目予以结项,
为合理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将“电磁继电器、微动开关生产
线建设项目”、“智能型配电电器生产线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共计 2,248.23 万
元(含利息收入减手续费净额,最终金额以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工业自动化控制电气元件智能制造工厂建设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继续存
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进行专户管理。节余募集资金在专户存放管理期间,在保
证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可进行现金管理。
本次将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
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
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履行的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将“电
磁继电器、微动开关生产线建设项目”、“智能型配电电器生产线建设项目”的节
余募集资金共计 2,248.23 万元(含利息收入减手续费净额,最终金额以实际结转
时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1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将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合理配置资金、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董事会同意将“电磁继电器、微动开关生产线建设
“智能型配电电器生产线建设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共计 2,248.23 万元(含
项目”、
利息收入减手续费净额,最终金额以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欣灵电气本次将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
司审计委员会与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
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欣灵电气本次将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欣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将部
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黄 万 陈 磊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