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90 证券简称:至纯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2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实际为其提供的
是否在前期预计 本次担保是否有
被担保人名称 本次担保金额 担保余额(不含本
额度内 反担保
次担保金额)
上海至嘉半导体气
体有限公司
平湖波汇通信科技
有限公司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 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
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提供担
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近日,因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控股子公司上海至嘉半导体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至嘉半导体”)、
平湖波汇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湖波汇”)向银行申请授信贷款事项,
公司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张江科技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平湖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合同》。本次公司为至嘉半导体提供 3,1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上述担
保无反担保,截至本公告日累计为其提供担保余额为 70,448.43 万元;本次公司
为平湖波汇提供 8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上述担保无反担保,截至本公告日累
计为其提供担保余额为 0 万元。
(二)内部决策程序
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 2025 年度为下属子公司提供
担保总额不超过 85.00 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预计为 79.50 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为 5.50
亿元,同时公司及子公司拟通过自有房产及土地等资产抵押进行融资业务。上述
担保事项是基于对业务情况的预计。根据可能的变化,由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预计
担保额度内,根据实际情况审批并调剂具体的融资担保事宜。调剂方式为被担保
方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调剂给其他资产负债率低
于 70%的控股子公司使用,资产负债率高于 70%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调
剂给其他资产负债率高于 70%的控股子公司使用。调剂范围为公司所有全资及控
股子公司(包括期间新增子公司)。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度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
本次担保事项后的累计担保金额,均在公司股东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无需再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三)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因公司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及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在年度授信担保范围
内,对资产负债率高于 70%同类别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进行了如下调剂:
单位:万元
调整前 调整后
调剂类 调整额 截至本公告 剩余可用
控股子公司名称 担保额 担保额
别 度 日担保余额 担保额度
度 度
合肥至汇半导体
调出方 应用技术有限公 3,000 -800 2,200 0 2,200
司
平湖波汇通信科
调入方 0 +800 800 0 800
技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额度调剂,为在 2025 年度预计范围内,在资产负债率高于 70%同
等类别的控股子公司范围内进行的内部额度调剂,属于公司股东会授权范围内事
项,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 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 上海至嘉半导体气体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
控股子公司
司持股情况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至纯精密气体有限公司持股 100%
法定代表人 沈一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4MA1GY3JWXP
成立时间 2021-05-18
注册地 上海市嘉定区汇旺东路 888 号 3 幢 313 室
注册资本 25,2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一般项目:半导体照明器件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
售;半导体分立器件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控制
系统集成;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
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
电子产品销售;网络设备销售;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
网络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
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系统服务;智能家庭消
费设备销售;光电子器件销售;光纤销售;工程和技术研
究和试验发展;环保咨询服务;终端计量设备销售;计量
技术服务;水质污染物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气体、
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专业设计服务;工业设计服务;
平面设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家用电器安装服务;
经营范围 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机
械设备销售;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建筑材料销
售;日用品销售;金属结构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塑料制
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生物化
工产品技术研发;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
务派遣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
类化工产品);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
出口;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
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
或许可证件为准)
项目 /2025 年 1-9 月(未
/2024 年度(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123,458.64 108,053.92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负债总额 95,093.88 87,309.62
资产净额 28,364.76 20,744.30
营业收入 21,448.36 15,399.57
净利润 2,420.46 1,253.72
被担保人类型 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 平湖波汇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
全资子公司
司持股情况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波汇科技有限公司持股 100%
法定代表人 吴海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4825705968118
成立时间 2011-03-17
注册地 平湖经济开发区新兴一路 669 号 1 幢 2 楼东
注册资本 2,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光传感技术、光电工程应用技术的研发,光机电一体化
设备、仪器仪表的研发、制造、销售、安装、调试及其
经营范围 技术咨询服务;从事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项目 /2025 年 1-9 月(未
/2024 年度(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14,400.62 13,246.14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负债总额 11,644.75 6,848.50
资产净额 2,755.87 6,397.64
营业收入 3,433.91 8,493.77
净利润 858.23 435.73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授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受信人:上海至嘉半导体气体有限公司
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
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保全费、鉴定费用、差旅费
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款项。
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保证合同》
保证人: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
债务人:上海至嘉半导体气体有限公司
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
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及其他费用。
约定债务人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
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平湖支行
债务人:平湖波汇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
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
的费用等;(2)本合同保证额度起算前债权人对债务人已经存在的、本合同双
方同意转入本合同约定的最高额保证担保的债权;(3)在保证额度有效期内债
权人为债务人办理的贸易融资、承兑、票据回购、担保等融资业务,在保证额度
有效期后才因债务人拒付、债权人垫款等行为而发生的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也
构成被担保债权的一部分;(4)债权人因债务人办理主合同项下各项融资、担
保及其他表内外各项金融业务而享有的每笔债权的本金、利息、其他费用、履行
期限、用途、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及任何其他相关事项以主合同项下的相关协议、
合同、申请书、通知书、各类凭证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的记载为准,且该相关
协议、合同、申请书、通知书、各类凭证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的签发或签署无
需保证人确认。(5)为避免歧义,债权人因准备、完善、履行或强制执行本合
同或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与之有关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和支出(包括但不限于
律师费用、诉讼(仲裁)费、向公证机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的费用等)均构成被
担保债权的一部分。
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新增的对外担保主要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保证其生产
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具有必要性和合
理性。被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和资信状况能够及
时掌握,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会对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造成重大不
利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年度授权担保额度范围内,已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
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4年
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股
东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322,237.79万元人民币,占上市公
司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66.70%。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
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的情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
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