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人”)作为迈
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迈威生物”、
“公司”或“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迈威生物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开展、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
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继续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
(二)投资金额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拟继续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
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
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截止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总体情况如下:
发行名称 2022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2 年 1 月 10 日
募集资金总额 347,652.00 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330,343.22 万元
□不适用
超募资金总额
√适用,32,343.22 万元
累计投入进 达到预定可使
项目名称
度(%) 用状态时间
年产 1,000kg 抗体产业化建设项目 48.45% 已结项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抗体药物中试产业化项目 1 期 47.80% 2026 年 12 月
抗体药物研发项目 61.74% 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 不适用
是否影响募投项目
□是 √否
实施
(四)投资方式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
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公司不得使用上述资金从事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包
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
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
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
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五)最近12个月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最近 12 个月(2025 年 1 月 13 日至 2026 年 1 月 12 日),募集资金现
金管理情况如下:
实际投入金 实际收回本 实际收益(万 尚未收回本金金
序号 现金管理类型
额(万元) 金(万元) 元) 额(万元)
合计 100.47 3,877.05
最近 12 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35,716.18
最近 12 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22.77
最近 12 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利润(%) 34.21
募集资金总投资额度(万元) 110,000.00
目前已使用的投资额度(万元) 3,877.05
尚未使用的投资额度(万元) 106,122.95
注:
不存在为进行现金管理而进行资金转入和转出。
收回本金金额”为最近 12 个月协定存款期末余额,“实际收回本金”为“实际投入金额”
与“尚未收回本金金额”的差额。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二、审议程序
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
司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 8 亿元人民币(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
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
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主要受货币政策
等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
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
业务,确保现金管理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构进行审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
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
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
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
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股东获取更多
的投资回报。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
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实施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
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永杰 陈新军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