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士康: 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1-21 17:0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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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913     证券简称:奥士康     公告编号:2026-003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
                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0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奥士康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
 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
 公司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2026年1月20日为授予
 日,以人民币28.30元/份的授予价格向69名激励对象授予852万份股票期权。具
 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
   (一)激励形式:股票期权。
   (二)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和/或
 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三)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数量1,064万份,对应的标的
股票数量1,064万股,占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的3.35%。其中,首次授予股票期
权852万份,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数量总额的80.08%;预留股票期权
  (四)行权价格:28.30元/份。
  (五)激励对象范围: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69
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独立
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
子女。
  (六)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
票期权行权完毕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七)股票期权行权条件
  激励对象行使已获授的股票期权必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本激励计划首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考核年度为2026年和2027年,每个行
权期考核一次,各行权期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营业收入相对于2025年增长率(X)
      行权期     考核年度
                        目标值(Xm)          触发值(Xn)
  第一个行权期       2026年      20%              15%
  第二个行权期       2027年      40%              30%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可行权比例
               X≥Xm               100%
营业收入相对于2025
              Xn≤X<Xm             80%
 年增长率(X)
               X<Xn               0%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当年的股票期权不得
行权也不得递延至下一年行权,由公司统一注销。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指标考核参照《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执行。若个人绩效考核满足行权条件,激励对
 象根据考核结果按照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该期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申请
 行权;若个人绩效考核未满足行权条件,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可行权的部分,
 由公司注销,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如公司发行股票(含优先股)或
 可转换公司债券等导致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而须履行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作
 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对应的考核期内,其个人所获股票期
 权的行权,除满足上述行权条件外,还需满足公司制定并执行的填补回报措施
 得到切实履行的条件。
   (八)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期每期时限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 自授予日起17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29个月内的最
   行权期              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 自授予日起29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41个月内的最
   行权期              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期每期时限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 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
   行权期              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 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
   行权期              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行权期内,若当期达到行权条件,激励对象可对相应比例的股票期权申
 请行权。未按期申请行权的部分不再行权并由公司注销;若行权期内任何一期
 未达到行权条件,则当期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并由公司注销。
   二、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5年12月2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制定<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奥士康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相关议案。
  (二)2025年12月2日至2025年12月12日,公司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
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的时限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公司于2025年12月13日披露了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
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5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了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对激励
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2025年
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75)。
  (四)2026年1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
查意见,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就本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本次授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的差异情况
  本次股票期权授予情况与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
划不存在差异。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说明
  根据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须满足下列条件: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润分配的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经公司董事会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亦
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认为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条
件已经成就。
    五、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一)首次授予日:2026年1月20日
    (二)首次授予数量:852万份
    (三)行权价格:28.30元/份
  (四)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
示:
             董事、副总经理兼
                总监
其他核心技术(业务)人员(65人)       562     52.82%   1.77%
        预留股票期权          212     19.92%   0.67%
          合计            1,064   100%     3.35%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期权均未
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总
股本总额的10%。
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六、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股票期权授予日前6个月买卖
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核查,参与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内均无买卖
公司股票的行为。
     七、激励对象股票期权行权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
     激励对象按照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获取有关权益的资金及缴纳个人所得税
的资金全部自筹,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权益提供贷
款、不为其贷款提供担保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不损害公司利益。
     八、股票期权的的会计处理及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的每
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
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授权日的公允价值,
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一)股票期权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需要选择适当的估值模型对股票期权的公
允价值进行计算。公司选择Black-Scholes模型来计算期权的公允价值,并于
取如下:
  (1)标的股价:39.83元/股(取2026年1月20日收盘价);
  (2)有效期分别为:17个月、29个月(授权日至每期首个可行权日的期
限);
  (3)历史波动率:22.8966%、22.2025%(中小综指最近17个月、29个月
的年化波动率);
  (4)无风险利率:1.2884%、1.4072%(分别采用中国债券信息网公布的
中债国债1年期、2年期到期收益率)
  (5)股息率:1.5064%(取公司最近一年股息率)
  (二)股票期权的费用摊销及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按照相关估值工具确定授权日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
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行权比例摊
销。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共计852万份,行权价格为28.30元/份,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对公司成本的影响如
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摊销总费用        2026年      2027年       2028年
注:1、上述成本摊销预测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权日、授权
日收盘价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
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
,股票期权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若
考虑本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
营效率,降低代理人成本,本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
用增加。
  九、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一)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激
励计划》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下列情形: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的独立董事,以及单独
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十、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就本次授予事
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
计划的首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
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
相应的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备查文件
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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