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士康: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1-21 17:0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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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13           证券简称:奥士康            公告编号:2026-002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6
年 1 月 20 日在深圳湾创新科技中心-2 栋-2A-3201 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网络会议方式召
开,由董事长程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1 月 20 日以电话、微信等方式向
全体董事发出。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限
要求。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 8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8 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首次
授予 69 名激励对象 852 万份股票期权,授予日为 2026 年 1 月 20 日,行权价格为 28.30
元/份。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4 票回避表决。
  董事贺梓修先生、宋波先生、龚文庚先生、尹云云女士作为激励对象,为关联董事,
回避表决。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就本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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