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
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规范运
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委员,对总经理候选人的
履历和任职资格等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核,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定。
《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的情形,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
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
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备履行总经理职责的能力和职业素养。
马朝萌先生已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其符合任职资格,其向公
司提供的相关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并保证当选公司总经理后将切实履行职责。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聘任马朝萌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并同意将该事项提
请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