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次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于 2026 年
简称“公司”)
查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6 年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经审查,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6 年
关联交易计划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是公司经营发展所需,有利于促进
公司业务发展,交易定价均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确定,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6 年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进行审议,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应按
规定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 刘琨、柏涛、谢贞发
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