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01 证券简称:振芯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7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19 日收到
控股股东成都国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提请召集人”)发来的《关于
提请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召集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函》(以下简称“《提请函》”)等文件。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提请函》主要内容
致: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提请召集人成都国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为持有成都振芯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29.21%股份的股东。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成都振芯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第五十二条等规定,单独或合
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当
在收到请求后十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的书面反馈意见,董事会
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或者在收到请求后十日内未作出反馈的,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本公司作为单独持股 10%以上的股东,于 2026 年 1 月 7 日提请公司董事会召
集并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如会议届次调整,则本函所述内容相应
适用于调整后的届次,简称“本次股东会”),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1 月 16 日
作出决议不同意本公司召开本次股东会的提议。但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反对理由无
法律法规依据,不能构成阻却本次股东会合法召集程序性的有效理由。因此,本
公司提请公司审计委员会召集并召开公司本次股东会。
为加强本公司对上市公司的有效管理和控制,以及推动和提升上市公司的法
人治理水平和规范运作程度,本次股东会应尽快召开。本公司作为单独持股 10%
以上的股东,提请公司审计委员会:①自本函送达(送达可以采用现场送达、电
子邮件送达、邮寄送达等任何方式,任一方式送达均视为有效送达)之日(公司
审计委员会拒不接受的,亦视为送达)起五日内发出召开公司本次股东会的通知
并反馈本公司;及②于发出召开股东会通知第十六日(如遇非交易日则会议召开
日期顺延至下一交易日)召开公司本次股东会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如审计委员
会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导致本次股东会未如期召开或者未能审议如下议案,本公司
有权采取一切合法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权益)。
为充分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本公司依法提出以下提案提交本次
股东会审议:
提案 1:《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并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提案 1.01:《关于选举梁丽涛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提案 1.02:《关于选举李新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提案 1.03:《关于选举杜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提案 1.04:《关于选举高虹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提案 1.05:《关于选举文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提案 1.06:《关于选举郑灵怡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提案 1.07:《关于选举邓强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提案 2:《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并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提案 2.01:《关于选举龙宗智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提案 2.02:《关于选举杨晓波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提案 2.03:《关于选举易矛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提案 1、提案 2 均适用累积投票制度,提案 1 为差额选举,提案 2 为等额选举。
提案 1、提案 2 属于普通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鉴于本次股东会涉及广大股东的重大权益,请公司审计委员会依法申请本次
股东会股权登记日股东名册,并为股东开通网络投票通道。
二、后续处理
对提请召集人提出的《提请函》等文件,公司审计委员会将根据有关法律法
规对相关事项进行全面核查,在收到请求后五日内作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
东会的决定并及时公告。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
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