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股份: 关于与关联方签署《产品销售权托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1-20 19:07:5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109    证券简称:兴化股份   公告编号: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方签署《产品销售权托管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
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关联交易是为过渡性解决陕西延长石油榆林凯越
煤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凯越煤化)乙醇装置投产后与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化股份或公司)现
有业务形成同业竞争的问题而实施的。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
平、自愿、合理的交易原则,双方交易价格合理,没有影响
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一、关联交易概述
越煤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凯越煤化)乙醇装置投产后
与公司现有业务形成同业竞争的问题而实施的,即:将凯越
煤化涉及同业竞争的乙醇、乙酸甲酯等产品的销售权整体托
管至公司,托管期间,上述产品对应的业务收入、成本、费
用及利润等全部由凯越煤化独立承担与享有,公司按年收取
托管费 500 万元/年(含税)作为管理服务的对价。托管范围、
托管期限、托管流程及费用标准等具体事项由《产品销售权
托管协议》约定。
团)有限责任公司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签署<产品销售权托管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石磊先生、薛宏伟先生、郭
尊礼先生、王彦峰先生、韩磊先生、曹杰先生对该议案回避
表决。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经全体独
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本次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
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有关部
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陕西延长石油榆林凯越煤化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冯学文
注册资本       160000万元
成立日期       2008年12月29日
注册地点       陕西省榆林市横山区榆横煤化工业区C18区
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
           一般项目:甲醇、硫磺、硫酸铵的生产及销售;电力
经营范围     生产及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和实
           陕西延长石油榆林煤化有限公司
际控制人
后更名为陕西延长石油榆林天然气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榆天化)出资 20,000 万元设立凯越煤化。2012 年 11 月,
榆天化增资 30,000 万元,增资后凯越煤化注册资本由 20,000
万元增加至 50,000 万元。
主业,根据央企改革精神,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系央企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煤业)华
电煤业开始筹划对外出售榆天化 100%股权及凯越煤化 100%
股权。根据陕西省政府要求,2018 年 3 月 28 日,延长集团
与华电煤业签订《华电煤业榆林区域煤化工企业委托管理协
议》和《榆林煤基芳烃及配套煤矿项目投资合作备忘录》。
 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榆林煤化)作为华电煤业在北京产权
 交易所挂牌转让的榆天化 100%股权的摘牌受让主体,榆林煤
 化与华电煤业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华电煤业将其持
 有的榆天化 100%股权以 1 元的作价转让给榆林煤化。2018
 年 11 月,榆天化与榆林煤化签署《股权无偿划转协议》约
 定榆天化将其持有的凯越煤化 100%股权无偿划转至榆林煤
 化。
 后凯越煤化注册资本为 15 亿元。2024 年 12 月,榆林煤化
 向凯越煤化增资 24 亿元(其中现金增资 12 亿元、债转股
 公积,增资后凯越煤化注册资本为 16 亿元。
      截至目前,凯越煤化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160,000         100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计)
总资产                  368,002.07                 421,734.81
总负债                  230,074.83                 317,452.83
净资产              137,927.23              104,281.97
 项目      2024 年度(经审计)         2025 年 1-12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51,411.93               111,307.13
利润总额             -42,429.07              -33,389.88
净利润              -42,429.07              -33,389.88
 子公司榆林煤化间接持有凯越煤化 100%股权,本次交易构成
 关联交易。
      经查询,凯越煤化不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中。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凯越煤化涉及同业竞争的乙醇、乙酸甲酯等产品(以下
 简称同业竞争产品)的销售权。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参照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双方约定在托管期间,凯越
 煤化涉及同业竞争产品对应的业务收入、成本、费用及利润
 等全部由凯越煤化独立承担与享有,公司按年收取托管费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委托方):陕西延长石油榆林凯越煤化有限责任
公司
     乙方(受托方)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一)受托标的及托管范围
     甲方将其生产的乙醇、乙酸甲酯等产品(以下简称同业
竞争产品)的销售权统一交由乙方托管。
     (二)托管方式
销售部门由专门销售团队负责,同业竞争产品的销售安排均
由销售部门统一管理,具体销售主体均按照该销售团队指示
执行;
(包括销量、价格等)后向甲方销售部门下达,甲方销售部门
遵照执行;
的销售价格范围并以书面文件形式下达甲方销售部门执行;
若遇特殊情况,甲方销售部门拟在乙方确定销售价格范围外
进行销售的,须经乙方批准;
用乙方统一的标准模板并报乙方备案;
当月同业竞争产品的销售情况(包括销售区域、客户名单、销
售金额及数量等) 并书面报乙方备案。
     (三)托管费用
润等均由甲方承担和享有,甲方每年向乙方支付委托管理费
的规定向甲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发票,甲方应在收到发票后十
五日内将相应金额的托管费一次性划付乙方指定的账户。
乙双方各自承担。
  (四)双方权利义务
  (1)托管期间的所有经营费用、收入、成本、费用、
利润均由甲方承担和享有,负责同业竞争产品的售后及客户
维护。
  (2)依照协议约定向乙方报送同业竞争产品的下月销
售计划、下周销售价格及当月销售情况等资料。
  (3)依照协议约定向乙方足额支付托管费用。
  (1)对于甲方销售团队的销售计划、销售价格、销量、
销售合同等具有监督、审批权。
  (2)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甲方收取托管费用。
  (3)积极配合甲方,为甲方的产品销售活动提供必要
的协助与支持。
  (4)依照协议约定完成托管义务。
  (五)协议期限、变更、生效及终止
生效之日起计算。本协议需经乙方履行必要审批程序后方可
签署,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充协议;协议执行期间,若甲方现有业务与乙方存在的同业
竞争问题得到实质性解决,该协议自动终止/解除,除此之外,
执行三年后双方须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重新签订产品销售
权托管协议。
损害赔偿的权利。因变更或解除协议致使协议一方遭受损失
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以外,应由责任方负责承担或赔
偿损失。
  (六)争议的解决
均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自争议发生之日起三十日之内
协商解决不成的,则任何一方均可向原告所在地有管辖权的
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的效力依本协议之规定被终止或宣告无效的,不影响本协议
其他条款的效力。
  (七)其它
  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持有两份,每份均具有
同等法律效力。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代理销售凯越煤化涉及的同业竞争产品是为过渡
性解决同业竞争,本次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
原则,双方交易价格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的行为,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没
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累计为 1,638.25 万元(该数据未经审计)
                       。
  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工作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签署<产品销售权托管协议>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交易是为过
渡性解决同业竞争,本次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交
易原则,双方交易价格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
益的行为,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情况
  经审查,全体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交易是为过渡性解决
同业竞争,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双方交易价
格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主营
业务不会因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
性。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
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八、董事会审核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0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签署<产品销售权托管协议>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石磊先生、薛宏伟先生、郭尊礼
先生、王彦峰先生、韩磊先生、曹杰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项议案。
  九、备查文件
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兴化股份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