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飞集成: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1-20 18: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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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90          证券简称:成飞集成             公告编号:2026-002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1 月 20 日 14:30 在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日月大
道 666 号附 1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董事长石晓卿先生主持会议。公司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
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1 月 20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1 月 20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1 月 20 日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股的 51.1897%。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2 人,代表股份总数
为 183,249,74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58,729,343 股的 51.0830%。
   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779 人,代表股份 1,915,149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39%。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共计 779
人,代表股份 1,915,14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39%。
   (三)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见证律师列席了本
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次股东会议案
进行了表决。本次股东会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该议案在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关联股东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凯天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回避的情况下进行表决,上述股东总计持有的 183,249,743 股
股份不计入该议案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745,1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
(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91.1234%;反对 8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
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4.2399%;弃权 8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
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4.636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745,1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91.1234%;反对 81,2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4.2399%;弃权 8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4.6367%
   该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
审议通过。
   本次股东会分别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何君先生、王海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
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情况具体如下: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83,632,3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含网络投票,且为未累积的股份总数)的 99.172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82,6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19.9791%。
  表决结果:同意总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
且为未累积的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何君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83,621,3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含网络投票,且为未累积的股份总数)的 99.166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71,5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19.4017%。
  表决结果:同意总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
且为未累积的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王海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文泽雄律师、舒栎宇律师见证并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出席会
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四、备查文件
  (一)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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