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056 证券简称:能之光 公告编号:2026-002
宁波能之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解除限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本次股票解除限售数量总额为 213,311 股,占公司总股本 0.2611%,可交易
时间为 2026 年 1 月 28 日。
二、本次股票解除限售的明细情况及原因
单位:股
本次解
是否为控
除限售
股股东、 本次解除 尚未解除
股东姓名 本次解限 股数占
序号 实际控制 任职情况 限售登记 限售的股
或名称 售原因 公司总
人或其一 股票数量 票数量
股本比
致行动人
例
宁波容光
企业管理
(有限合
伙)
合计 — 213,311 0.2611% 525,974
注:解除限售原因:
A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解除限售
B 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解除限售
C 自愿限售解除限售
D 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
E 公开发行前特定主体股票解除限售
F 参与战略配售取得股票解除限售
G 其他(说明具体原因)
宁波容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计持有宁波能之光新材料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股份 739,285 股。其所持股份中,有 213,311 股为自愿限售股份且该
部分股份的限售期于宁波能之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之日届满,故申请该部分股份解除限售。
三、本次股票解除限售后的股本情况
股份性质 数量(股) 百分比
无限售条件的股份 30,843,881 37.76%
有限售条件的 3、其他法人 36,788,284 45.03%
股份 4、限制性股票 0 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 50,847,819 62.24%
总股本 81,691,700 100.00%
四、其它情况
(一)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尚未履约的承诺
(二)不存在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
(三)不存在上市公司对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的违规担保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行为的情况
(四)在本次解除限售的股票中,不存在上市公司、上市公司股东约定、承诺的
限售股份
(五)其他说明事项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如属于《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减持》等规定的减持预披露主体,若
后续减持股份,将在减持前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一)《宁波能之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名册》;
(二)《宁波能之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股东关于提请办理股票
解除限售业务的申请书》;
(三)《宁波能之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解除限售申请表》。
宁波能之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