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通科技: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神通转债”的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1-20 18:0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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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提前赎回“神通转债”的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保荐人”)作为神通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通科技”或“公司”)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有关规定,对神通科技提
前赎回“神通转债”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可转债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46 号)同意注
册,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5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 57,700 万元可转换公
司债券,期限 6 年,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数量 5,770,000 张,票面利
率:第一年 0.2%、第二年 0.4%、第三年 0.8%、第四年 1.5%、第五年 2.0%、第
六年 3.0%。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184 号文)同意,公司 57,700 万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3 年 8 月 15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
“神通转债”,债券代码“111016”。
   (三)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转股期起止日期为 2024 年 1 月 31 日至 2029 年 7 月 24 日,初始转股价格为
                          “神通转债”的转股价格于 2023
年 10 月 12 日起由 11.60 元/股调整为 11.57 元/股。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通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债”的转股价格于 2023 年 12 月 20 日起由 11.57 元/股调整为 11.55 元/股。具体
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关于“神通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神通转债”的转股价格于 2024 年 4 月 8 日起由原来的 11.55 元/股调整为 11.56
元/股。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神通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暨转股停牌的公告》。
                         “神通转债”的转股价格于 2024
年 6 月 18 日起由原来的 11.56 元/股调整为 11.52 元/股。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整“神通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神通转债”的转股价格进行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 11.51 元/股,调整后
的价格于 2025 年 10 月 13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0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神通转债”转股价格调
整暨转股停牌的公告》。
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 11.48 元/股,调整后的价格于 2025 年 11 月 27 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因利润分配调整"神通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二、可转债赎回条款与触发情况
   (一)赎回条款
   根据《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
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规定,“神通转债”的有条
件赎回条款为:
   在转股期限内,当下述两种情形中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可
转换公司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
债券:
  ①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内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
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
盘价计算。
  (二)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自2025年12月22日至2026年1月20日,公司股票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不低于“神通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14.92元/股)。根据公司《募集说
明书》的约定,已触发“神通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三、公司提前赎回“神通转债”的决定
  公司于2026年1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
前赎回“神通转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行使“神通转债”的提前赎回权
利,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神通转债”
全部赎回。同时,为确保本次“神通转债”提前赎回事项的顺利进行,董事会授
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负责办理本次“神通转债”提前赎回的全部相关事宜。
上述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赎回相关工作完成之日止。
四、相关主体减持可转债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在“神通转债”满足本次赎回条件的前6个月内,不存在交易“神通转债”的
情形。
五、风险提示
  投资者所持“神通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照11.48
元/股的转股价格进行转股外,仅能选择以100元/张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息被
强制赎回。若被强制赎回,投资者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神通科技本次提前赎回“神通转债”事项已经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可转换公司
债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保荐人对公司本次提前
赎回“神通转债”事项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前
赎回“神通转债”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张天宇                   俞琦超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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