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07 证券简称:拓斯达 公告编号:2026-006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日召开了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拓斯
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9 日和 2025 年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
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及数量
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公司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
回购股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
币 3,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
不超过 23.17 元/股。
截止 2023 年 1 月 30 日,公司此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公
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
份 2,129,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4464%,购买股份的最高成
交价为 15.38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0.95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1 月 30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受让公司回购股份数量为
实际用途与回购方案的拟定用途不存在差异。本次非交易过户完成
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公司股票数量为 2,342,668 股。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及非交易过户情况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账户开立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证券账
户名称为“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
证券账户号码为“0899520413”。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认购情况
根据《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本员工持股计划持股规模不超过 212.90 万股,占目前公司
股本总额的比例为 0.4464%,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公司回购股票的价
格为 14.87 元/股;本员工持股计划拟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 3,165.83
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 1.00 元。
本员工持股计划实际缴款人数为 61 人,实际认购资金总额为
的情况一致。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和法律
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不存在因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而提
供财务资助或为其贷款提供担保,亦不存在第三方为员工参加本员
工持股计划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底等安排的情形。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6 年 1 月 14 日就本
员工持股计划的认购情况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
第 ZI10004 号)。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情况
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212.90 万股已于 2026 年 1 月 19 日以非交易过户
形式过户至公司的“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员工持
股计划”专户,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4464%,过户价格为 14.87 元
/股。
根据《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 60 个月,自上市公司公告最后一
笔标的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即 2026 年 1 月 19
日)。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为 12 个月,自上市公司公告最后一笔
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6 年-2027 年二个会计年度,
分年度进行考核,根据各考核年度的考核结果且满足锁定期要求后,
管理委员会将员工持股计划对应标的股票权益按照 50%、50%分两期
归属至持有人,第一个归属期为回购股份非交易过户至员工持股计
划 12 个月后,第二个归属期为回购股份非交易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关系
(一)公司董事张朋、周永冲、王志成、兰海涛以及高级管理
人员谢仕梅拟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除上述情况外,本员工持股计
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
其他关联关系。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本
员工持股计划并无一致行动安排。持有人会议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
最高权力机构,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监督员工持股计
划的日常管理,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作为持有人在持有人会议
和管理委员会审议与其相关事项时将回避表决,任意单一持有人均
无法对持有人会议及管理委员会决策产生重大影响。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在相关操作运行等事务方面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独立。因此,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本员工持股计划不构成一致行
动关系。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完成等待
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
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
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
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按企业会计准则要求确认会计处理,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
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
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
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