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370 证券简称:新安洁 公告编号:2026-002
新安洁智能环境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起诉受理阶段
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6 年 1 月 19 日
诉讼受理日期:2026 年 1 月 16 日
受理法院的名称:中牟县人民法院
二、本次重大诉讼事项的当事人及案件信息
(一)诉讼当事人情况
上市公司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姓名或名称:中牟新安洁环境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卫莹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李秋平、重庆国江律师事务所
其他信息:原告是新安洁智能环境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姓名或名称:中牟县农业农村局
法定代表人:刘瑞玲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未知、未知
姓名或名称:新安洁智能环境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魏延田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李秋平、重庆国江律师事务所
(二)纠纷起因及基本案情
会,现已更名为:中牟县农业农村局)签订了《中牟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域
保洁项目合同》,约定由第三人承包中牟县部分城区及 11 处乡镇的保洁服务
项目。原告、被告及第三人于 2019 年 7 月 10 日签订补充协议,约定由原告履
行第三人与被告签订的《中牟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域保洁项目合同》,原告
与第三人对原合同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其他权利义务不变。
人居环境整治全域保洁项目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由原告承接中牟县部分城
区及乡镇的保洁服务项目,对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明确约定。
洁项目协议》,约定原、被告双方同意解除《中牟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域保
洁项目合同》。双方对截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止被告欠付服务费 62,099,638.77
元的事实进行了确认,并明确了支付计划,支付计划约定被告于 2022 年 8 月
原告支付第二期欠款 8,921,023.93 元;于 2023 年 6 月 20 日前向原告支付第
三期欠款 8,737,199.72 元;于 2023 年 12 月 20 日前向原告支付第四期欠款
计息至付清之日止。2022 年 9 月 5 日,双方对被告欠付 2022 年 1-2 月服务费
合同履行过程中,原告按约履行了己方义务,但被告未按约付款。原告曾
于 2023 年 1 月 18 日就被告拖欠款项向中牟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号:
(2023)
豫 0122 民初 5733 号)。经审理,中牟县人民法院于 2023 年 8 月 11 日作出判
决,确认被告欠付原告服务费 62,099,638.77 元的事实,支持原告要求被告支
付已到期欠款 22,776,424.73 元(含 2022 年 1-2 月服务费)及对应违约金的
诉讼请求,同时以剩余款项尚未到期为由驳回了原告对未到期款项的诉请。
(2023)豫 0122 民初 5733 号判决早已生效,且原未到期的剩余第四期欠
款 13,141,230.48 元已于 2023 年 12 月 20 日到期,第五期欠款 13,486,558.82
元已于 2024 年 6 月 20 日到期,第六期欠款 13,515,666.54 元已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到期。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仍未支付。
(三)诉讼的请求及依据
被告长期拖欠合同款项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合同约定及诚实信用原则,侵
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为维护自身合法债权,原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向中牟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请求依法支持原告诉请。诉讼请求如下:
以 13,515,666.54 元为基数,自 2024 年 12 月 21 日起;利率均按照全国银行
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暂计
至 2025 年 10 月 15 日为 1,691,709.15 元);
(四)案件进展情况
原告曾于(2023)豫 0122 民初 5733 号判决生效之后,于 2023 年 9 月 28
日向中牟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原告及第三人与被告有关服务合同纠纷一
案的前次诉讼相关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5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
(https://www.bse.cn)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涉及诉讼公告》(公告编号 2023-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公司将坚持并持续跟进,依法
主张和维护公司及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并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一)中牟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6)豫 0122 民初 1276 号《受理案件通知书》
(二)中牟新安洁环境管理有限公司《民事诉讼状》
新安洁智能环境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