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08 证券简称:沧州明珠 公告编号:2026-002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2]1226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沧州明珠塑料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数 量 为 254,773,567 股 , 发行 价格 为 4.86 元/ 股, 募 集 资金 总额 为 人民 币
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21,185,872.47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中喜
验资 2022Y00082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制度,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子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
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三、本次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情况
年 1 月 14 日召开的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进行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在募集资金转出专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后,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的相关手续。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12 月 30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 2025-082 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子公司沧州东鸿制膜科技有限公司和芜湖明珠制膜
科技有限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的募集资金余额及利息合计 14,596.74
万元(包括节余募集资金 7,292.52 万元和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质保金等
的合同尾款后续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并已按相关规定办理完成了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的注销手续,上述各公司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
管协议相应终止,具体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情况如下:
序号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募集资金用途 账户状态
中国工商银行股 补充流动资 已 于 2023
沧州明珠塑料
股份有限公司
河西支行 贷款 日注销
中国工商银行股
沧州东鸿制膜 河西支行 吨高阻隔尼龙
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 薄膜项目(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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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明珠制膜 政务新区支行 吨高阻隔尼龙
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 薄膜项目(芜
支行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