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泽新能: 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1-20 17:07:04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我们(柳向阳、米文莉、陈波、赵
继伟)作为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委员,对拟提交公司三届四十九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公
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
职条件和任职资格等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核。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经审查,本次被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
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能
力;未发现有《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
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认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
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
的任职条件。
  本次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均已征得被提名人本
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提名陈波先生、赵继伟先生、杨宁先生、巨新团
先生、吴春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
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经审查,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
格和独立性等要求,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专业
能力和职业素质,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
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
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
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独立董事候选人张文亮先生、柳向阳先生、米
文莉女士均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本次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均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
同意,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提名张文亮先生、柳向阳先生、米文莉女士为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
年,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二○二六年一月二十一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嘉泽新能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良好,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