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甬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资料
二〇二六年一月
甬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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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持股东会正常秩序和提高议事效率,根据《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甬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
定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
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会议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必
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在
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之前,
会议登记应当终止。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提前在股东会签到处进行登记,会议
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现场提问请举手示意,经会议
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
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
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或提问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
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
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候选人等回答股东所提
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
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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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
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
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股东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股东
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见证律师与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表决结
果由会议主持人宣布。
十、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
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会决议公告。
十一、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
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二、本次股东会由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
律意见书。
十三、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
静音状态,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会议结束后再离开会场。
十四、股东出席本次股东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公司不向参加股
东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会股东的食宿等事项,平等对待所有
股东。
十五、股东会设会务组,具体负责本次股东会有关程序和服务等各项事宜。
十六、本次股东会登记方法、表决方式及参会手续等事宜详见公司刊登于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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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时间:2026 年 1 月 29 日 14:00
会议地点:浙江省兰溪市灵洞乡耕头畈 999 号公司会议室
见证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
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主持人向股东会报告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人数及其代表的有表
决权的股份总数。
三、提请股东会审议如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可转债转股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库存股的议案
四、股东(或股东代表)提问、发言、讨论。
五、推选现场计票、监票人。
六、现场股东投票表决并计票。
七、休会,将现场投票表决结果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进行合并。
八、复会,监票人宣布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合并后的表决结果。
九、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董
事会秘书在会议记录和决议上签字。
十一、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甬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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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关于可转债转股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发行的“甬金转债”尚处转股期,自 2024 年 3 月 13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累 计 转 股 数 为 806 股 。 公 司 总 股 本 由 此 从 365,617,089 股 变 更 为
元。
《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修订情况如下:
序
修订前 修订后
号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第二十一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 第二十一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
股。 股。
除以上条款的修改外,原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甬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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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库存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回购股份方案与实施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3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并于 2022
年 11 月 21 日召开了 2022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投资
价值的认可,为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经综合考虑公司发
展战略、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 A 股股份。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
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3.43 元/股(含),
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2022 年 11
月 21 日至 2023 年 2 月 21 日)。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109)。
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详见《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1)。
当时公司总股本的 0.59%,回购最高价格 31.29 元/股,回购最低价格 27.78 元/
股,回购均价 29.91 元/股,使用资金总额 6,009.63 万元(含交易费用)。
二、注销回购股份原因的说明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方案,公司为维护公司价
值及股东权益实施的股份回购,如未在三年内出售完毕,公司将依法予以注销。
鉴于公司前述已回购股份可出售期限(2024 年 2 月 22 日至 2026 年 2 月 21
日)截止日已临近,且近期公司股价大幅低于前期回购均价,公司拟将存放于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库存股(2,008,725 股)全部予以注销。回购的股份注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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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利于进一步提升每股收益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
率,进一步提振投资者信心,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三、注销已回购股份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注销前 注销后
类别 比例 变动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 (%)
有限售条
件的流通 0 0 0 0 0
股
无限售条
件的流通 365,617,895 100 -2,008,725 363,609,170 100
股
其中:回购
专用证券 2,008,725 0.55 -2,008,725 0 0
账户
股份合计 365,617,895 100 -2,008,725 363,609,170 100
本次注销涉及的股份数为 2,008,725 股;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不
考虑期间“甬金转债”转股导致的股份数量变化)将由 365,617,895 股变更为
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注销回购股份对公司影响
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事项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要求,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能力、财务
状况、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
上市地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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