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547 证券简称:无锡晶海 公告编号:2026-003
无锡晶海氨基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发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 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6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6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高端高附加值关键系列氨基酸产业化建设项
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现阶段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
的情形,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支付合同尾款及保证金等款项,
根据支付进度安排。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
况,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0.3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
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拟投资的品种为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
银行理财产品、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符合保本型产品要求,
产品收益分配方式根据公司与产品发行主体签署的相关协议确定。拟
投资的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
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
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保荐机构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表了核查意见。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无锡晶海氨基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决议》;
《无锡晶海氨基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
议》;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晶海氨基酸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无锡晶海氨基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