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 2026-004 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
廊坊荣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廊坊荣喆”)和杭州荣
耀盛灏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荣耀”)拟与中冀投资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冀投资”)控股企业淄博中冀长益股权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淄博中冀投资”)和子
公司天津 中冀万泰 投资管 理有限公 司(以 下简称 “天津 中冀投
资”)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由廊坊荣喆购买英德冀宏商业管
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德冀宏”)100%股权和英德冀粤商业
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德冀粤”)100%股权,交易对价合
计 4,000 万元,其中 1,500 万由廊坊荣喆指定的债权人向淄博中
冀投资、天津中冀投资直接支付,2,500 万由廊坊荣喆指定杭州
荣耀将其名下的资产过户至淄博中冀投资或淄博中冀投资指定的
主体名下作为支付对价。
公司董事长耿建明先生在中冀投资担任董事长,中冀投资与
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
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
准。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 2026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
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联董事耿建明、邹家立、刘晓文已回避表决。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
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授权经营
管理层根据审议内容,办理协议签署和实施的具体事宜。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淄博中冀投资基本情况
美大厦 12 层 1211-17 房间;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比例为 96.6667%;合伙人天津中冀万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
比例为 3.3333%;
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11,066.68 万元,应收账款总额为 0 万元,
负债总额为 10,415.35 万元,净资产为 651.34 万元,2025 年 1-12
月实现营业收入 0 万元,营业利润 0.26 万元,净利润 0.26 万元。
董事长耿建明先生在中冀投资担任董事长,中冀投资与公司存在
关联关系;
(二)天津中冀投资基本情况
宝风大厦(新金融大厦)滨海基金小镇-20 层-R8 房间;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例为 99%;
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31,119.09 万元,应收账款总额为 46.15 万
元,负债总额为 4,880.92 万元,净资产为 26,238.17 万元,2025
年 1-12 月实现营业收入 0 万元,营业利润-137.85 万元,净利润-
耿建明先生在中冀投资担任董事长,中冀投资与公司存在关联关
系;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英德冀宏基本情况
方广场一区 9 栋 801 号公寓;
停车场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5,691.33 万元,应收账款总额为 0 万元,负债
总额为-486.3 万元,净资产为 5,703.17 万元,2025 年 1-12 月实现
营业收入 0 万元,营业利润-36.79 万元,净利润-37.61 万元。
河北开利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对英德冀宏的净资产于评估基
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廊坊荣喆企业管理有限
公司拟收购项目涉及的英德冀宏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净资产评估项
目资产评估报告》(HBKL 冀 Z 评报字【2025】第 34S053 号)。
评估基准日为 2025 年 12 月 24 日,评估方法为资产基础法,评估
范围为英德冀宏的整体资产,包括全部资产及相关负债。评估结
论为评估基准日委估净资产的评估值为人民币 28,908,850.61 元。
(二)英德冀粤基本情况
方广场一区 9 栋 802 号公寓;
停车场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4,064.49 万元,应收账款总额为 0 万元,负债
总额为-345.44 万元,净资产为 4,073.32 万元,2025 年 1-12 月实
现营业收入 0 万元,营业利润-11.07 万元,净利润-11.07 万元。
河北开利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对英德冀粤的净资产于评估基
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廊坊荣喆企业管理有限
公司拟收购项目涉及的英德冀粤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净资产评估项
目资产评估报告》(HBKL 冀 Z 评报字【2025】第 34S052 号)。
评估基准日为 2025 年 12 月 24 日,评估方法为资产基础法,评估
范围为英德冀粤的整体资产,包括全部资产及相关负债。评估结
论为评估基准日委估净资产的评估值为人民币 20,080,221.02 元。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的对价,是双方根据交易标的公司的净资产评估值、
财务状况及未来业务发展趋势为参考,经双方协商确定的。本次
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收购英德冀宏 100%股权的《股权转让协议》
甲方:廊坊荣喆
乙方 1:淄博中冀投资
乙方 2:天津中冀投资
丙方:杭州荣耀
项目公司:英德冀宏
第一、合作方案
股权按照本协议约定的价格转让给廊坊荣喆,股权转让完成后,
廊坊荣喆持有英德冀宏 100%的股权。
由廊坊荣喆、淄博中冀投资、天津中冀投资各自按照法律规定予
以承担。
第二、交易对价:
投资、天津中冀投资的股权对价款为 2,343 万元。
(1)第一部分股权对价款 1,066 万元(现金部分):由廊
坊荣喆指定的第三方向淄博中冀投资、天津中冀投资直接支付。
(2)第二部分股权对价款 1,277 万元(资产部分):由廊
坊荣喆指定杭州荣耀将其名下的资产过户至淄博中冀投资或淄博
中冀投资指定的主体名下。
第三、交易对价的支付节点
(1)本协议签订后,各方一同推进办理股权变更所需资料
的整理,包括但不限于出具股东会决议、修改英德冀宏章程、变
更英德冀宏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等,并将整理好的电子版材
料提交英德市市场管理局线上审核平台进行审核。
(2)本协议签订后约定时间内,本协议约定的商业资产具
备办理网签备案登记的条件,且不存在任何抵押、查封等权利限
制(除廊坊荣喆、淄博中冀投资、天津中冀投资一致同意豁免的
情形外)。
(3)在股权转让资料完成线上审核,且商业资产具备网签
备案登记条件后约定时间内,各方一同前往英德市市场管理局办
理英德冀宏股权转让事宜。
(4)各方同意第一部分股权对价款 1,066 万元,由廊坊荣
喆指定的第三方一次性支付至淄博中冀投资名下指定的账户中进
行共管(以下简称“共管账户”),该共管账户由廊坊荣喆及淄
博中冀投资共同管理。
廊坊荣喆、杭州荣耀须在本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时间内,由杭
州荣耀与淄博中冀投资、天津中冀投资就商业资产签订各房源的
《草签合同》。
第四、各方保证
不会违反任何对各方有约束力的协议或法律。
得新的营业执照为准,下同)前,除本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过甲乙
双方一致同意外,乙方须维持项目公司现状,确保项目公司资产、
负债原则上不发生变动,不发生任何有违公平、损害项目公司利益
的行为和活动。
(二)收购英德冀粤 100%股权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
甲方:廊坊荣喆
乙方 1:淄博中冀投资
乙方 2:天津中冀投资
丙方:杭州荣耀
项目公司:英德冀粤
第一、合作方案
股权按照协议约定的价格转让给廊坊荣喆,股权转让完成后,廊
坊荣喆持有英德冀粤 100%的股权。
由廊坊荣喆、淄博中冀投资、天津中冀投资各自按照法律规定予
以承担。
第二、交易对价:
投资、天津中冀投资的股权对价款为 1,657 万元。
(1)第一部分股权对价款 434 万元(现金部分):由廊坊
荣喆指定的第三方向淄博中冀投资、天津中冀投资直接支付。
(2)第二部分股权对价款 1,223 万元(资产部分):由廊
坊荣喆指定杭州荣耀将其名下的资产过户至淄博中冀投资或淄博
中冀投资指定的主体名下。
第三、交易对价的支付节点
(1)本协议签订后,各方一同推进办理股权变更所需资料
的整理,包括但不限于出具股东会决议、修改英德冀粤章程、变
更英德冀粤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等,并将整理好的电子版材
料提交英德市市场管理局线上审核平台进行审核。
(2)本协议签订后约定时间内,本协议约定的商业资产具
备办理网签备案登记的条件,且不存在任何抵押、查封等权利限
制(除廊坊荣喆、淄博中冀投资、天津中冀投资一致同意豁免的
情形外)。
(3)在股权转让资料完成线上审核,且商业资产具备网签
备案登记条件后约定时间内,各方一同前往英德市市场管理局办
理英德冀粤股权转让事宜。
(4)各方同意第一部分股权对价款 434 万元,由廊坊荣喆
指定的第三方一次性支付至淄博中冀投资名下指定的账户中进行
共管(以下简称“共管账户”),该共管账户由廊坊荣喆及淄博
中冀投资共同管理。
廊坊荣喆、杭州荣耀须在本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时间内,由杭
州荣耀与淄博中冀投资、天津中冀投资就商业资产签订各房源的
《草签合同》。
第四、各方保证
订立不会违反任何对各方有约束力的协议或法律。
司取得新的营业执照为准,下同)前,除本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
过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外,乙方须维持项目公司现状,确保项目公
司资产、负债原则上不发生变动,不发生任何有违公平、损害项
目公司利益的行为和活动。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权债务转
移等情况;购买股权现金部分的资金来源由廊坊荣喆指定的第三
方债权人提供。本次交易不涉及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及高层人事变
动等事项。
七、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的目的,旨在使用自有的 2,500 万商铺及车位资产
和指定债权人 1,500 万元现金,通过股权交易形式获得英德冀宏、
英德冀粤 100%股权之后,再使用英德冀宏、英德冀粤名下房产
化解公司约 8,800 万元本金的债务;公司与债权人约 8,800 万元
本金的债权债务纠纷已经发生诉讼并进入执行阶段,在法院主持
下达成调解方案。综上,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债务的化解,有利
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平稳发展。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此次关联
交易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具体影响数据以公司经审计的年度报告为
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年初至披露日与中冀投资未发生关联交易。
九、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全体独立董事召开 2026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对《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如下审查意
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遵
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情形,
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
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对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予以回避。
十、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