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建股份: 龙建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1-19 20:0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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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853      证券简称:龙建股份        编号:2026-003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 2026 年 1 月 14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明辉因出差在外委托独立董事刘德海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会议由公司
董事长宁长远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制定《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手册(2026 版)》
的议案(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
行方案的议案》;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已
于 2025 年 7 月 16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5〕1496
号)批复同意注册。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 年第五次临时
股东大会、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市场状况,进一步明确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如下: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该可转债及未来转换的公司 A 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拟发行可转债总额为人民币 100,000 万元,发行数量 1,000,000
手(10,000,000 张)。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 2026 年 1 月
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设定为:第一年 0.10%、第二年 0.30%、
第三年 0.60%、第四年 1.00%、第五年 1.50%、第六年 2.00%。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2026 年 1 月 28 日,
T+4 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6 年 7 月 28 日)起至可转
债到期日(2032 年 1 月 21 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
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4.63 元/股,不低于募
集说明书公告之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
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
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
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6 年 1 月 21 日,T-1
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
先配售后余额(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网上
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余额由中银证券包销。
  (2)发行对象:
  ①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②网上发行:持有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
证券投资基金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
止者除外)。参与可转债申购的投资者应当符合《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
适当性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2025 年 3 月修订)》(上证发〔2025〕42
号)的相关要求。
  ③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发行对象
  在股权登记日(2026 年 1 月 21 日,T-1 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股东。
  (2)优先配售数量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6 年 1 月
份数量按每股配售 0.986 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
再按 1,000 元/手的比例转换为手数,每 1 手(10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
即每股配售 0.000986 手可转债。实际配售比例将根据可配售数量、可参
与配售的股本基数确定。若至本次发行可转债股权登记日(T-1 日)公
司可参与配售的股本数量发生变化导致优先配售比例发生变化,发行人
和联席主承销商将于申购日(T 日)前(含)披露原股东优先配售比例
调整公告。原股东应按照该公告披露的实际配售比例确定可转债的可配
售数量。
   原股东优先配售不足 1 手的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取整,即先按照配售
比例和每个账户股数计算出可认购数量的整数部分,对于计算出不足 1
手的部分(尾数保留三位小数),将所有账户按照尾数从大到小的顺序
进位(尾数相同则随机排序),直至每个账户获得的可认购转债加总与
原股东可配售总量一致。
   发行人现有总股本 1,014,031,746 股,全部可参与原股东优先配售。
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股东可优先认购的可转债上限总额为
   (3)优先认购方式
   ①原股东优先配售的重要日期
   股权登记日(T-1 日):2026 年 1 月 21 日。
   原股东优先配售认购及缴款日(T 日):2026 年 1 月 22 日,原股
东在上交所交易系统的正常交易时间,即 9:30-11:30,13:00-15:00 进行,
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优先配售权。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则顺
延至下一交易日继续进行。
   ②原股东的优先认购方法
   所有原股东的优先认购均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购时间为
                                                       ,
配售简称为“龙建配债”。每个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 1 手(10 张,1,000
元),超过 1 手必须是 1 手的整数倍。
  若原股东的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可按其
实际有效申购量获配龙建转债,请原股东仔细查看证券账户内“龙建配
债”的可配余额。若原股东的有效申购数量超出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
该笔认购无效。
  原股东持有的“龙建股份”股票如托管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证券
营业部,则以托管在各营业部的股票分别计算可认购的手数,且必须依
照上交所相关业务规则在对应证券营业部进行配售认购。
  ③原股东的优先认购程序
  A.原股东应于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核对其证券账户内“龙建配债”
的可配余额。
  B.原股东参与网上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 T 日申购时缴付足额
资金。投资者应根据自己的认购量于认购前存入足额的认购资金,不足
部分视为放弃认购。
  C.原股东当面委托时,填写好认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
份证或法人营业执照、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确认资金存款额必须
大于或等于认购所需的款项)到认购者开户的与上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
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查验投资者交付的各项凭证,复核
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
  D.原股东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委托的,应按各证券
交易网点规定办理委托手续。
  E.原股东的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④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网上申
购。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 T 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原
股东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届董事会审
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
会审议。
  关于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2026-004”号
临时公告。
  (三)《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会的授权,在本次发行完成后,申请本次
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同时授权公司管理
层及其授权人士负责办理与本次发行的上市、交易、托管、付息及转换
股份等相关的各项具体事宜。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届董事会审
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
会审议。
  (四)关于修订《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最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并衔
接《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最新修订情况,同意对《龙建股份
董事工作制度》中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关于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龙建股份董事
工作制度》。
  (五)关于修订《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
则》的议案(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最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并衔
接《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最新修订情况,同意对原《龙建股
份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进行修订,并更名为《龙建股份股东
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关于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龙建股份股东
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报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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