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立克: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1-19 19: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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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可立
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可立克”或“公司”)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以下简称“2020 年非公开发行”)和 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
“2022 年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可立克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202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 42,734,227 股,发行价格为 11.4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89,306,899.15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9,242,183.04 元 后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 ZI10559 号《验资报告》,对以上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
了审验确认。
   公司及实施本次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已在商业银行开设 2020 年非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二)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67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13,646,186 股,发行价格为 16.52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16,705,578.36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 ZI10003 号《验资报告》。
        公司及实施 2022 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已与募集资金开户银
    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实施的情况,从
    审慎投资和合理利用资金的角度出发,拟终止“惠州充电桩磁性元件智能制造项
    目”
     “安徽光伏储能磁性元件智能制造项目”以及“汽车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并将前述项目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17,391.16 万元用于越南生产基地建
    设项目,并在越南新设立全资子公司作为投资主体。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3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上述募集资金余额的利息也将一并投入到越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三、募集资金专户开户及存储情况
        截至 2026 年 1 月 18 日,
                          “越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账户余额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募投项目                   币种
                                                         (元)
深圳可立克科技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股份有限公司     司深圳分行
弘廷科技新加坡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越南生产基
  有限公司     司新加坡分行                              地建设项目
弘廷科技(越南)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有限责任公司   司胡志明市分行
  注:截至 2026 年 1 月 18 日,公司另有 100,000,000.00 元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分行账户(443066058015003869051)用于购买理财产品。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因募投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及募集资金
使用计划,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情况,公司将在不影响募投
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结合实际经营情况进行审慎研究、规划后,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
司将使用金额不超过 1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
型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目的
   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募集
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
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 1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
金购买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
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
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金融机
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
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
   (四)资金来源
   上述拟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资金为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
司的闲置募集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资金来
源合法合规。
  (五)投资决议有效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六)实施方式
  投资理财产品必须以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董
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
办理相关事宜。
  (七)信息披露
  公司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购买的理财产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事项包
括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投资产品则须满足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等特征。
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本次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
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不
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
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
的投资效益,进而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保障股东利益。
七、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19 日召开了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并发表意见
如下: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有利于
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提高现金的管理收益,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
计划,符合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使用不
超过人民币 1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
品事项。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实施募投项
目的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募
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不会与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和公司主营业务的
正常开展;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
全资子公司实施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的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鹏        雷从明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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